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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為了小裙子! 第7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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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厭不信這個邪了,一往無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撿起他們落在溪邊的包,分給愛撒嬌一個。

“走吧,這下消停不了了。”

“不簡單啊大少爺,談個戀愛使盡了看家本領。”

楚瀛不答話,他只是觀察到丁厭的潛能光靠鼓勵並不夠,還需要激發。

為了追那條狗,丁厭暫時性忘卻了肢體的疲乏勞累。他不覺得自己可以靠硬實力趕上戴心誠,他之所以能把對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麼是巧合,要麼是戴心誠故意讓著他。

可是為什麼呢?他招惹我就是為了被我打一頓嗎?

丁厭想破頭也想不通其中緣由。就當是意外吧!打死你這個嘴賤的小混混!

那根木棍被日曬雨淋了多時,內裡腐朽,抽了沒幾下就斷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

丁厭坐在樹下歇息了一會兒,拍拍褲縫站起來;戴心誠的左臉被他抽了一條紅痕,沒破皮,無大礙。

後頭的兩人很快跟來。

愛撒嬌嘲笑道:“你也有今天。”

“滾。”戴心誠奪過包,獨自走去了最前方。

丁厭假裝看不見自己的揹包掛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負重了!全給楚瀛一個人背吧!重死他才好!

***

他們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厭算了算時間,他今天總共走了10個小時,腿疼得沒知覺了。

那三個人忙著紮營搭帳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屍,誰來問他,他都只機械地揮揮手囈語道:“我死了,別叫我……”

楚瀛拿他無法,只得抱他進了帳篷。

丁厭蓋著毯子小睡了一小時,被人叫醒是因為開飯了。

他捧著一碗玉米濃湯狼吞虎嚥,無暇分辨速食和鮮煮的口感之差。楚瀛烤了兩片面包和一個土豆給他,他全吃完了還意猶未盡,好在鍋裡煮著牛肉乾,馬上就要軟爛了,沸滾的燙噗嚕嚕地冒著泡。

天色暗下,四面的山峰沉入夜色,猶如靜默潛伏的守衛,虔誠地看護著空中那一輪明鏡般的月亮。

丁厭躺在草上,望著夜空中星光,在城市裡幾乎看不見這般清亮閃爍的星星。

此地雖是曠野,卻清淨異常,既沒有蟲鳴蛙叫,也沒有鳥兒夜啼;只有綿綿的風聲掠過耳畔,冷意直入骨髓。可是身下過分柔軟,過分舒坦,他絲毫不想起身。

楚瀛剝了一枚棒棒糖,塞到他嘴裡。

丁厭含著糖,感慨萬千道:“我的人生還真是滑稽啊……從默默無聞的小職員,成為了萬眾矚目的網紅,但總在被指指點點,怎麼活都不對勁。出生於普通家庭,機緣之下住進城堡,享受過被一堆傭人服侍的貴族生活;今時今日又來到荒無人煙的,連谷歌地圖都定位不到的深山,和一群牛羊野馬過夜。”

楚瀛:“那不是很好嗎?人是由經歷構成的,人生在於體驗。”

“你沒聽懂我的言外之意嗎?”丁厭說,“這些滑稽的轉變,始作俑者都是你。我平淡順遂的人生,就這麼被你毀掉了。”

“我可以為此負責。”

丁厭隨手揪了一把草,抹到楚瀛臉上,他恨不得自己抓的是一塊牛糞。“你還說呢!你負什麼責了!今天我被人欺負,你又看爽了吧!”

“這個問題,我們討論過不止一次了。”楚瀛穩準狠地拿捏住了他的手腕,搖晃兩下,抖落他手心指縫的草屑。

“他不激怒你,你能為了追他跑得那麼快嗎?”

“那我又中計了是吧?”

“這是一段很艱難痛苦的路程。”楚瀛拉他坐起,扶著他的手臂將他冷冰冰的雙手放到火堆上,烤到面板變暖。“我不確信你能否走完,所以我只能換各種方式引導你。”

“爬山比我還重要嗎?你不如就住在山上孤獨終老好了!”

“沒有你重要,什麼都沒有你重要。”楚瀛凝視著火苗,眼底倒映著赤紅的火光,“正因為你對我來說太重要了,我才想要你堅韌又頑強;我想要無論我們將來遇到什麼坎坷,都能安然無恙地渡過,像那句誓詞:直至死亡將我們分開。”

丁厭的手搭在膝頭,耳朵貼靠在手背上,他側著頭看身旁的人,不慎被溼木燃燒的煙霧燻到了眼睛;他的睫毛眨了眨,眼尾浸潤著瑩亮的清光。

“你覺得我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嗎?”他說,“我想過的,並且我比你有信心,你不該太小瞧我。”

***

狠話易說,要落實卻極有難度。

第二日,天微亮被人叫醒,意識又要開始新一天的征程,丁厭悔恨得想撞死自己,什麼樹啊誓言啊,滾蛋去吧。他要回家,他要睡懶覺,走不動,真的走不動了。

楚瀛無法迫使他睜開眼睛,於是走出帳篷,再回來時摸著他的頭髮說:“睡吧,等你睡醒了,我們中午再出發。”

丁厭如願睡到了中午,可清醒後產生了濃濃的自我厭棄情緒。吃了飯再次啟程,他茫然地眺望著延綿無盡的山脈,不知自己這叫自食其果還是罪有應得。

他們整整走了三天,這期間丁厭暗自吞了幾公斤眼淚,可哭過還是得繼續上路。他在心裡把那三個人的十八代祖宗全詛咒了一遍。

神經病啊!這世界上的極限運動和探險愛好者,都是有受虐傾向的神經病!

老天爺快劈一道天雷收了你們吧!

第三天的夜晚他們還走了兩小時的夜路,最後宿在光禿禿的山岩上。

丁厭睡得安穩無夢,早上六點被人推醒,他以為還要接著走,穿上衣服收拾起行囊。但楚瀛把他帶到了帳篷外,給他戴上一條溫暖的圍巾。

戴心誠是真不怕冷,只穿了一件衣服就敢站在風口。

“應該要來了?”

“還有五分鐘。”

——誰要來了?丁厭迷迷糊糊地倚在楚瀛的肩頭,甚至不知道自己這句疑問沒有發出聲音。

黎明天光吐露,照射著暗紫的深影。

丁厭被那高聳的巨型山峰嚇到登時睡意全無,直衝天幕的山體層巒疊嶂地屹立於天地間,像一頭頭龐大畸形的怪物。

隨著光線變亮,山峰的形狀也變化莫測,時隱時現。丁厭慢慢看清,那些原來是雲朵和山霧,真正的山掩藏著厚重的雲層之下。

天空如一片濃郁的紫色輕煙,一縷金光似針尖般從中綻放,將雲層染成柔豔的桔紅色。

他們站在山樑上的埡口處,晨風吹開了對面繚繞的雲霧,露出一叢深黑與雪白相間的山尖。

那座雪山恰似沉睡的美人,雪膚玉骨,太陽光照射著她沉靜的臉龐,鬼斧神工的五官落上一道燦爛的金紅。

一陣酥麻的震顫從丁厭的心口蔓延到四肢,席捲了他的每寸面板和細胞。

“這個地球,竟然這麼美啊……”他顫聲道。

世間的所有詞彙和語言皆無法詳述,唯有親眼所見。

他在看日出,楚瀛在看他,問:“偶爾看一看這個地球的另一面,感覺也不壞?”

丁厭打消了拿攝像機記錄眼前風景的念頭。記錄是相對容易的,可世上最尖端的裝置和最絕妙的畫筆,也不能模擬人的記憶;記憶是光感疊加觸感,是視覺和心靈的多重洗禮,是無可複製的經歷。

“那棵樹呢?那棵樹更好看嗎?”他突然學會了期待。

“嗯,更好看。”

楚瀛所說的那棵樹是這段旅程的終點,它生長在山體邊緣的一口洞穴中。

那是一口朝天開的天坑,直徑足足有三十米,筆直的懸崖垂落幽暗深淵,離洞口十米的峭壁上卻凸出了一方山岩,形成一處十五平米左右的平臺。

一棵孤零零的大樹紮根在那裡,四周的巖壁陡峭而寸草不生,它的樹蔭下長滿了生機勃勃的綠草和苔蘚。趴在洞穴邊細細聆聽,會聽到石縫裡淅瀝瀝的流水聲。

紅日高懸,陽光落入深淵,將空氣中的水珠折射出七彩的光束,穿過樹枝葉蔓,形成半道彩虹。

“我是最先發現它的人,這是我唯一一件用錢也買不到的寶藏。”

楚瀛帶著他去了那棵樹下,然後從草裡挖出一隻埋得不深的小盒子。

然而盒中空無一物。

“你問過我,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東西是什麼。我當初埋下它時也考慮過這個問題,但並沒有找到答案,所以我什麼都沒有放。”

丁厭笑了笑,掏出小刀裁下自己的一綹頭髮,放入盒子裡。

“現在找到了。”

後來他其實不太記得那天楚瀛和他說過什麼,而他又想了些什麼。但如果有人問起他,看到那棵樹的感覺如何。

他會無怨無悔地回答,那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那個人,也是他生命中最棒的人。

第73章 尾聲

婚禮如期舉行, 如他所願,只是場小小的儀式,白色的輕紗和玫瑰裝飾在莊園的草坪上, 一張擺滿菜餚香檳的長桌,一個六層高的大蛋糕。

爸爸媽媽推脫了數次, 但看在他買的機票很貴, 退款手續費高昂的份上, 到底是來了。爸媽一來,大伯大嬸和姨媽姨父也跟著動身, 要一探究竟他這個結婚物件是何許人也。

姐姐哥哥和嫂嫂,兩個外甥, 一個李芃芃, 還有曲荷。他生活中為數不多的, 有過密切交集的人, 都來到了現場見證他即將迎來的下半生。

尷尬是必須尷尬的,不過他親身經歷的糗事和尷尬不多這一樁。他的要求也不高,場面上過得去就行。

韓雲的天才在這種場合發揮出作用,敬酒時生造了一個詞:弟婿。

丁厭頭皮發麻了,幻聽到八卦小組網友們的那一聲聲“哥夫”。

多虧他姐姐發聲救場。丁茵舉著酒杯道:“祝丁厭和小楚同心同德,相親相愛。”

結婚真是好累呀, 縱然他的婚禮很小,但張羅起來依舊費力, 宏宏這個淘氣小孩, 吃飯吃到一半, 和狼狼打了起來。

把整桌人嚇得大驚失色, 一邊拉狗, 一邊訓孩子。

丁厭的臉上不知給誰抹了奶油, 他轉身尋找兇手之時,又一盤奶油拍到了他的衣服上——還好他沒穿婚紗啊。

霜霜牽著李芃芃,倆小女孩咯咯大笑,機靈地跑開了。

之後就演變成了扔蛋糕的狂歡,想不到就一二十個人還能熱鬧成這樣,他趁亂逃走,回房間換衣服洗頭髮。

善後事宜就交給楚瀛和傭人們。

他的婚禮並不神聖,還有許多不盡人意之處;就連那套價值不菲的高定婚紗,他也沒有機會穿著它走到眾人視線中。但那無損它的美麗,也無礙他穿上它時的激動心情。

楚瀛沒他倒黴,不過頭髮仍然沾到了少許奶油,在樓下用毛巾擦過,沒有弄得太乾淨。

丁厭剛好還差一步穿好裙子,他把拉上拉鍊的步驟交給對方。

婚紗是裁縫和刺繡師趕製了數月的量身定製款,每一條走線和每一道花紋都貼合著他的身材曲線,纖細、優柔、輕薄。隨著腰線的收緊,仿若將他裹入了一張美豔的面板,裙襬的分層比花瓣更為周密,圓融的擺度晃盪在足尖,輕輕掃著地。

楚瀛握著他的腰側把他託了起來,在他驚叫聲中,又將他放回地上。

丁厭被摟得腰身癢酥酥,渾身處在警覺的狀態,於是掙開對方的手,後退到門邊,轉圈圈道:“怎麼樣?是不是你見過最漂亮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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