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厭親著它可愛的貓貓頭,和它同床共寢三天,夜夜抱著入眠,一刻也不想分離。楚瀛給他們拍了一張合照,命名為《舐犢情深》。
一家人在兩間小公寓內纏纏綿綿了一週,臨了又要分別。兩個人類計劃著離家七天,出一趟遠門。
丁厭搜尋著目的地的自然風光,無精打采地坐上了飛機。
他何曾去過那麼偏僻的山區,此行還是體能大挑戰,他不臨陣脫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論期待呢。
下了飛機換乘火車,火車行駛到鎮上,再改坐越野車,顛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們來到駐紮在山下的一片宿營地。
這季節本該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們來的是鮮為人知的後山,除了他們只有一撥省內遊客。
丁厭很難接受現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面漏風的小木屋,涼棚下還堆著柴火——好傢伙,比夏天吃小龍蝦的山村還簡陋呢,連磚瓦房都沒有。
他拉著楚瀛的手不想放開,試探道:“我們晚上睡哪裡?”
楚瀛說:“帳篷。”
帳篷是多麼偉大的發明!
丁厭放心道:“那還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側的外牆,那裡接了一根水管,水龍頭生了鐵鏽。
山澗流淌下來的水冰冷徹骨,把他的指頭凍得紅紅的。
丁厭洗個手的功夫,再回到原處,戴心誠和愛撒嬌不知從何處冒了出來;這兩個到的比他們早,前者頂著死人臉,後者笑得很開心,向他們問好。
他不是沒住過帳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頂帳篷裡,那感覺新鮮又新奇。
他像一隻幼蟲縮在睡袋做的卵殼中,只探出腦袋看平板追劇。
——馬凌峰的新劇,播放量很高,他事先快取了15集,但看了兩集就堅持不下去了;編劇的腦子但凡有瓜子仁兒大,也寫不出這等劇情。
楚瀛衣著齊整,坐在他旁側看書,那是本關於昆蟲的外文書,插圖是純手繪,將蟲子們的口器觸鬚刻畫得栩栩如生。
丁厭扒掉睡袋破繭而出,展開細秀的四肢壓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無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遠把我拐到這種荒山野嶺來,什麼娛樂活動都沒有,只能看爛劇和發呆。”
“他們在外面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嗎?”
“有酒嗎?”
“應該吧。”
丁厭裹上外套,掀開帳篷。營地裡燃著兩簇篝火,火堆旁的愛撒嬌舉著一罐啤酒,聞聲轉過頭來,隔空和他碰杯,“快來,給你留了好吃的。”
一聽有好吃的,他快步走去坐下,戴心誠遞給他一串煙燻的烤鵪鶉。
這算什麼好吃的,充其量是下酒菜。
丁厭嘗試地咬了一口,鵪鶉的翅膀被烤得脆脆的,表皮刷了一層油,很香,肉不多,但和啤酒絕配。
楚瀛不吃這種碎骨頭多的肉類,只喝酒。
“你又不吃,你盯著我幹什麼……”丁厭咀嚼的速度慢下來,怕自己臉上有髒東西。
“不幹什麼。”楚瀛道,而下半句還沒說出口,便被旁人搶了先——
愛撒嬌:“你要不要開個吃播?你的吃相干淨斯文,還很香,我看好你。”
“不行,網友們愛看的那些食物,不是辛辣的就是重油重調味的,我哪種都吃不了。”
“說到吃,我讓人給你帶了禮物,”愛撒嬌說,“你跟我去拿?”
“走呀。”丁厭吃完一隻鵪鶉,竹籤丟進火堆。
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實是一串冰糖葫蘆,小木屋的老闆下午去鎮上採買,順便帶的。
透明糖殼裡裹著酸澀的山楂,丁厭記不清有多少年沒吃過這麼老式的糖葫蘆了,酸得直倒牙。
怕火光煨熱了冰糖,糖衣化得一塌糊塗,他沒往回走,而是蹲在屋簷下跟人聊天。
“你們不吵架了嗎?”
“這不是受僱於你男朋友,要認真幹活兒嗎,私人恩怨先放一邊。”
“什麼恩怨?”丁厭咬著山楂眼睛放光。
“你把糖葫蘆給我咬,我就告訴你。”
丁厭拒絕道:“不要,你想吃明明可以多買一串,但你沒有買你自己的,現在又來問我要,你只是想逗我玩兒。”
“那可是我買的。”
“已經歸我了!”
愛撒嬌見他不好糊弄,嘆氣道:“也沒什麼,就是天生性格不合,無法好好相處。距離產生美,離得近就沒有不吵架的,不管是什麼關係。你沒跟身邊人吵過架嗎?父母、朋友、同事、兄弟姐妹?”
“我只和我爸媽吵過架,其他的……真的沒有啊。”
“和你男朋友呢?”
“他會讓著我。”丁厭美滋滋地說。
“那你是有福之人。”
“不應該打架。”丁厭道。不是他想多管閒事,是他覺得兩個成年人有能力用溝通解決問題。“你們要聊天啊,多講話,善於表達才能解開誤會和矛盾。”
愛撒嬌摸摸他的後腦勺,眼神充滿憐愛和讚賞。
“你真是個好孩子。”
第72章 首飾盒33
翌日天矇矇亮, 丁厭被人從睡夢中喚醒,開啟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這片區域是高原地帶,他們所處的位置海拔較低, 有著富饒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場。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樹, 矮的是草, 不見灌木叢和攀緣植物, 行走在林間能踩到的只是厚密的枯葉和毛茸茸的草皮。
參天巨木壟斷了陽光,幽涼清寒的晨霧好似原始森林深處傳來的嘆息。
丁厭提升的那點體能, 要征服這座山嶺終究是力所不及,為了照顧他, 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腳程, 一路邊走邊聊, 分散他的注意力, 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與疲累。
愛撒嬌口才好,負責給他講故事解悶。
“像這些地方,人跡罕至,與世隔絕,原住民可能幾十上百年以來,一直過著沒有變化的生活。他們或許還信仰著自然神, 會在山洞和水岸邊供奉神明。”
丁厭的心跳略急促,問:“什麼是自然神?”
“山川河流, 風雨雷電, 動物植物, 只要有信徒, 就會被奉為神明。”
“為什麼要信仰這些東西?”
“因為古代人的科學知識匱乏, 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現象, 更缺乏防護和應對的手段;只好將其當作神明朝拜,換取風調雨順。”
丁厭:“可我們古時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嗎?還有河神龍王玉帝什麼的,也沒有人對著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愛撒嬌:“你說的兩種宗教,都是在公元后興起的,我指的是更遙遠的古代,比如殷商時期。甲骨文你總知道吧?那是一種占卜的工具。古時候遭遇乾旱,影響農作物收成;又沒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麼人們所能做的就只有向上蒼祈禱。但人的思維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對神明的祭祀,本質是賄賂,帶有交易性質。
“假如我是個男巫,我要向神明祈願下一場大雨,那我就需要統治者為我提供一定數量的祭品,用於討好掌管雨水的神。這裡面的講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獻祭——這是儀式感,以示莊重。
“像祈雨的過程就十分嚴謹。首先我要把卜筮之詞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裡燒,這叫貞問。火會把骨頭燒出裂紋,那些裂紋的走向就是神明給我的答覆。我依據這些神蹟,來判斷是否及如何進行這場祭祀,是燒死二十個羌族的俘虜呢,還是淹死一位身賦神職的女巫呢。”
“這也太野蠻了……”丁厭說。
“文明不是從地球誕生就有,而是一步步進化發展來的。在小農經濟發達的社會,人們發現了俘虜和奴隸的更大利用價值——投入生產,被剝削勞動力;於是活人祭祀才逐漸被淘汰。而人對神的人格化,比如從祭祀雷電,變成拜雷公電母,這跟神權與政治的融合有聯絡,也是人類中心主義在文化層面的一種形態。”
“什麼叫人類中心主義啊。”
“其實和人喜歡把貓狗等可愛動物擬人差不多,是種一廂情願的自戀。”
丁厭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
愛撒嬌道:“你不嫌悶就好,我是怕你無聊,容易喊累。”
“……你一說,我真的覺得好累啊。”丁厭的思維停滯輸入和運轉,感受回到身體內部,雙腿彷彿被架在火上烤,滾燙痠麻。
“那就休息。”楚瀛決定道。
戴心誠提出:“前面有條小溪,風景更好。”
於是他們又走了十分鐘,來到一條夾在河谷間的溪流旁。
潺潺的溪水像條銀亮的緞帶,對岸是片幽綠的草坡,半山腰搭建著質樸的小屋,木柵欄圍成的圈外分散著吃草的馬兒和犛牛。
丁厭在溪邊洗了手,水冷得凍骨頭。他說:“這種不毛之地,還有人住嗎?”
戴心誠哧道:“這算什麼不毛之地,水草豐美,天高雲淡,有人住很正常。”
丁厭不喜歡這個人說話的語氣,坐到楚瀛身邊,挨緊。
楚瀛給了他一袋堅果和一小盒水果乾。
丁厭嚼著杏仁,問:“你怎麼一路都不說話?”
“我比較享受專注。”楚瀛誠實道,然後眼神指愛撒嬌,“他說的你沒興趣嗎?你可以跟他講講你喜歡聽什麼樣故事,他的閱歷很豐富,應該有你愛聽的。”
平心而論,愛撒嬌個性不錯,是個好相處的人。丁厭不想辜負別人的美意,裝作無理取鬧道:“你是不是後悔帶著我了?”
戴心誠搶著說:“是後悔。楚是為了你,才選的這條最溫和的路線。我們一般不這麼走,這不叫登山,只能叫帶你散步。”
“我又沒有問你!”丁厭頂撞道,“你真討厭,我還不想帶你呢!你有什麼好橫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嗎,你這叫欺壓平民百姓!”
“這就叫欺壓了?”戴心誠跳下那塊石頭,走了兩步堵在他近處,說,“你信不信,我把你頭髮剪了?”
這個語氣!這個表情!啊啊啊陰影!!!
丁厭在那張臉上看到了他中學時最怕的一類人的影子——每個班級都會有的,坐在最後排的男生;上課不聽講只顧趴著睡覺,下課就夥同一幫哥們兒站在走廊上惹是生非,老師不管,同學們想管不敢管,只得任由他們在校園裡飛揚跋扈、橫行無忌。
丁厭揪著楚瀛的袖子,道:“你看!他欺負我!”
戴心誠:“欺負你怎麼了,你這麼大個人了,還要告狀,他是你男朋友還是你爸爸?”
“要你管!”丁厭抓起一把石頭帶雜草,朝對方擲去,“我還奇怪你們倆為什麼要吵架,你就是討打!你被打死活該!”
“來來來,這兒,拿這個。”愛撒嬌眼尖地撿起一根木頭棍子送他。
丁厭接過木棍棒打壞狗。
戴心誠偏頭躲開道:“你別打臉。”
“我就要打你的臉!”丁厭起身要和人幹架,他那一個月的你追我逃可不是白玩的。
戴心誠躥得比豹子還快,引誘他衝進那座綠森森的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