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起走向警車。
方旭這時來了電話:“陸隊,我們在半路攔截了劉旻和王尹的車,們說要自首,我們先回警局了。”
而身後遠處的霍雍還在鬼喊鬼叫,直到韓故打來電話。
霍雍氣急敗壞的接起:“喂!”
可電話對面卻是韓故,而是嚴厲且蒼老的聲音:“你給我立刻回家。”
霍雍頓時慫了。
作者有話要說: 解釋幾個小問題:
1、手機沒訊號的時候,是能定位的,因為訊號塔接收到訊號源。另外就算開機了,GPS執行也無法準定位,只能有個大概範圍。
2、在現實案件,綁架案大分都是撕票的,敢綁架的人般都是窮兇極惡之徒,“殺人”的打算了。只有少數案件才會獲救或是被綁匪放走。
所以這個小案能按照固有觀念裡來歸納,如果是真的綁架,基本上是凶多吉少。現實的綁匪也會說只是“教訓”綁著玩,還沒收手機,待傷害人質已經算了。如果真是嚴重綁架案,我會單獨拿來卷說,因為這卷的幾個案都比較小,主要指向是“未成年”而只是案件本身,所以放在起說。
未成年犯罪大分有個共性,就是時衝動,如成人作案考慮的麼多,就圖時,以及仗著還未成年,就僥倖認定可以“沒事”。當然,也有小分成人犯罪是經大腦的。
3、綁架罪大分都是以勒索錢財為目的,還要看是否實施了綁架行為。比如是否用暴力、脅迫手段,還有麻醉手段非法劫持。就王尹和劉旻的行為來看,們的確是實施了綁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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