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愁左手一隻雞,右手拎著草兜,身後還揹著一口黑鍋,滿臉茫然。
“這是,怎麼了....”
冷涵捋了捋溼漉漉的髮絲,低聲道,
“沒什麼。”
“嗷嗚嗷嗚。”
滾滾拎著兩隻動物,熊掌指著冷涵,不住的控訴某暴龍的惡行。
林愁撓撓頭,眼睛一亮,
“哦嗬!這麼大兩隻兔子?厲害厲害!”
滾滾,
“...”
關於林愁的視力和聽力問題,不再過多贅述。
畢竟,你該如何指責一個廚子挑選食材的權力?
咱們還是來研究一下兔子這個玩意。
多數人認為,兔肉寡淡無味,其肉又稱“葷中之素”,與其他常用肉類相比,兔肉的確是缺少一部分動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氣。
但是,殊不知這種肉質更容易吸收調料及配菜的味道,百試百搭,甚至兔肉及雞肉同燉,雞肉的香味也會大於兔肉。
多了個混飯吃的大胃王,林愁肯定要選擇簡單易行的烤肉來做這隻兔子。
其次就是他忽然發現,自己這個大鐵鍋,算是白背了好幾天,因為根本用不到。
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所以並不能如處理岩羊那般直接帶皮架在火上烤,因為燒焦的毛皮味道會直接入侵到肉質中,那樣烤出來的兔肉,比烤鳥毛也好吃不到哪裡去。
剝皮的話,林愁又捨不得兔皮烤制後脆韌的口感,並且,多了一層兔皮,也能保證極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鮮嫩多汁。
“冷涵,用你的精金,變一口大鍋出來,裝滿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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