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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詩書氣自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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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愁左手一隻雞,右手拎著草兜,身後還揹著一口黑鍋,滿臉茫然。

“這是,怎麼了....”

冷涵捋了捋溼漉漉的髮絲,低聲道,

“沒什麼。”

“嗷嗚嗷嗚。”

滾滾拎著兩隻動物,熊掌指著冷涵,不住的控訴某暴龍的惡行。

林愁撓撓頭,眼睛一亮,

“哦嗬!這麼大兩隻兔子?厲害厲害!”

滾滾,

“...”

關於林愁的視力和聽力問題,不再過多贅述。

畢竟,你該如何指責一個廚子挑選食材的權力?

咱們還是來研究一下兔子這個玩意。

多數人認為,兔肉寡淡無味,其肉又稱“葷中之素”,與其他常用肉類相比,兔肉的確是缺少一部分動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氣。

但是,殊不知這種肉質更容易吸收調料及配菜的味道,百試百搭,甚至兔肉及雞肉同燉,雞肉的香味也會大於兔肉。

多了個混飯吃的大胃王,林愁肯定要選擇簡單易行的烤肉來做這隻兔子。

其次就是他忽然發現,自己這個大鐵鍋,算是白背了好幾天,因為根本用不到。

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所以並不能如處理岩羊那般直接帶皮架在火上烤,因為燒焦的毛皮味道會直接入侵到肉質中,那樣烤出來的兔肉,比烤鳥毛也好吃不到哪裡去。

剝皮的話,林愁又捨不得兔皮烤制後脆韌的口感,並且,多了一層兔皮,也能保證極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鮮嫩多汁。

“冷涵,用你的精金,變一口大鍋出來,裝滿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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