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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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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異界的11月2日。

不知不覺,愛德溫來異界也有一週的時間了。

而右手穿越戒指上的那兩條背向而行的紅藍線,在今日早上的六點,也已碰頭,組合成了一個完整的閉環。

紅藍閉環一閃而逝,化成一顆銀色的飛星,在晶瑩通透的戒指內,進行著一圈又一圈,無休止的圓周運動。

飛星既出,便意味著愛德溫終於可以回家了。

“那麼,這就走吧。這次穿越的準備依然不足。等下次穿越,一定再列一個詳細的清單,把該帶的東西全部帶上。”說著,愛德溫閉上眼睛,一個念頭後,便憑空消失在了他在異界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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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頓,郊區別墅。

回到家中的李,第一件事便是脫掉自己身上那一身不合時宜的復古紳士裝,然後在臥室的浴缸中放滿溫水,花半個小時,泡了一個舒舒服服的溫水澡。

之後,換回了T恤,短褲和拖鞋打扮的他去到別墅的地下室,把這次他在異界的斬獲——異界刀疤客的雙手劍,匕首,獸皮揹包,連同從第二代“力夫人形馱運自動機”的後腦勺內掏出來的名字,一併從空間拿了出來。

而那個獸皮揹包中的東西,除了裝有針管和墨水的鐵盒子,以及那個全是用神語記下的,對現在的他來說完全就是天書的筆記本得以保留外,其餘的,則被李全部當垃圾扔進了家門口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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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房的桌子上,依序擺著兩張9英寸*9英寸的羊皮紙。

這是兩個“名字”,一個是李從橡木旅館老闆女兒米娜那裡用一塊巧克力“借”來的;一個則是從力夫人形馱運自動機的後腦勺內掏出來的。力夫的後腦勺設有一個帶鎖的匣子,驅動力夫的“名字”便儲存於那裡。

兩個名字,每個名字81個字母,總計192個字母。

李剔除掉重複的字母,一共找到了28個神語字母。

然後,他又拿出從“異界刀疤客”那裡得到的筆記本,一個一個的對照,最終,發現了構成神語的字母,竟然多達48個!

要知道,英語也只有24個字母!

其他的以字母構詞為主的語言,比如德語,法語,俄語,義大利語……最多也不超過30個字母!

李幾乎可以想象,高達48個字母的神語,其複雜程度和構詞的多樣性,恐怕將是英文的數倍!

“難怪白霜會說沒有三五年時間,學習神語別說精通,連門都入不了!”

最初,當白霜這麼說的時候,從小被周圍的人當成是“語言天才”的他對此還頗不以為然,以為不是異界教授神語的老師蠢,就是異界學習神語的學生蠢。

現在,在瞭解到神語字母至少有48個,甚至還有可能更多的實際情況後,他準備修正自己的看法。

“看來,這勞什子神語,或許真的很難學也說不定!”坐在電腦椅上,盯著被他先是在白紙上抄寫,然後照相,最後再以圖片格式儲存在電腦上的一張“神語字母表”,李手捏下巴,喃喃自語。

神語字母不同於現實世界的任何一種字母,電腦鍵盤無法輸入,他也只有透過最笨的辦法將其儲存到電腦上了。

幾乎任何語言的學習,都是從字母開始。由字母組成的神語肯定也不例外。

不過,現在的李,對神語的瞭解也僅限於眼前的這48個字母,以及十來句只會說,不會寫的神語命令。

“唉,真恨不能立刻就進入皇家命名師學院進行學習!或者,哪怕給我幾本有關神語學習的參考書,讓我自學也是可以的啊!”望著螢幕上的神語字母表,李無奈地感慨道。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哪怕他自詡為語言天才,僅僅只有一個字母表,沒有其他任何學習資料,他也只能“望字母表興嘆”。

對異界戰利品的整理和歸納告一段落後,李又花了兩個小時,在他平時寫日記,寫隨想,兼做實驗記錄的硬殼筆記上開始寫日記,將過去的一週他在異界闖蕩的點點滴滴記錄下來。

他準備等自己快要死了的時候,就把這本筆記寄給出版社讓他們出版發行,書名他都想好了,就叫《愛德溫·李紅藍大陸奇遇記》。

回郵件,回手機上累積成堆的留言,回電話,將在異界穿過的兩套禮服和風衣拿到乾洗店去幹洗,打電話叫家政公司的人來家裡做清潔……

當李把積累了一週的事情幹完後,已經是華燈初上,日落時分。

不過,今天的事情還沒完,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他立刻去做。

於是,李來到車庫,坐上福特猛禽F150的駕駛席。

他準備開車去到他打工的地方,向老闆辭職。

穿越之前,李的身份是MIT麻省理工學院計算機系的一名大二學生。因為放暑假,李便回到了德州的老家,在休斯頓當地的一家酒吧,找了一份調酒師的兼職臨時工消磨時間。

這工作,他已經幹了兩年,每年的寒暑假都會來這裡。最初的目的僅僅是人生歷練兼賺點零花錢。

後來,當他幹了一段時間後,他才發現這份工作帶給他的,遠遠不是每晚幾十百把塊的零花錢,還有無數想象不到的豔遇和驚喜。

他身材高大,長相帥氣,既有西方人立體如雕塑的面部輪廓,又有東方人細膩柔和的面板,性格也活潑開朗,更是MIT的學生,酒吧老闆吉米很是喜歡他這個陽光帥氣的小夥。因為只要有他在,酒吧裡的女客,至少要比平時多兩成,而且很捨得點平時不怎麼捨得點的酒水。

“不過,一個星期沒去上班,打電話也找不到我,吉米怕是要抓狂了吧?”李發動福特的引擎,掛擋,加油,伴隨著一聲低沉的轟鳴,高大威猛的福特猛禽猶如活過來的鋼鐵巨獸,在黑夜中咆哮著駛離了李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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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頓西城區,酒吧一條街。

李剛剛走進放著輕音樂的“吉米酒吧”,就被挺著啤酒肚的老闆吉米攀著他的肩膀,火急火燎地朝後面的換衣間推,一邊推,一邊又是慶幸又是抱怨地道:

“謝天謝地,LEE,你終於來了,你如果再不來,那幾個風騷大膽的娘們兒怕是要把我的酒吧給拆了。你現在趕緊去後面換衣服。對了,你這段時間去哪兒了?電話也打不通——不會跟有夫之婦私通,被人捉姦在床,然後打斷了第三條腿進了醫院吧?哈哈哈……”

“抱歉,吉米,去了一趟華國,走得太匆忙,忘了提前給你說一聲。我這就去換衣服。”李找了個說辭,對吉米的玩笑則置若罔聞,因為這傢伙實在是太愛開這種帶顏色的騷玩笑,他若接腔,勢必引來對方更加起勁的取笑。

對此,李已經很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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