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間,方子安邀請來錢康和趙長林二人,兄弟三人喝酒言歡。因為次日一早趙長林便要離開京城前往長江以北的巢縣上任縣令,這也算是方子安設宴為趙長林踐行。
酒席散時,方子安讓春妮拿出一個包裹來遞給趙長林,趙長林開啟一看,那是五十兩散碎銀子以及三百兩銀票。趙長林忙擺手道:“這怎麼可以?我怎可收你的銀子。”
方子安笑道:“長林兄,你去京外為官,我也沒什麼好送你的。這些銀子你帶著,路上做盤纏。去到任上,要花錢的地方多的很。你適才說,你要將父母接去居住,人一多,花的銀子也自不少。這點銀子,便算是我夫妻的一點心意,請你務必收下。”
趙長林擺手道:“多謝你兩夫妻,但是我不能受。我有俸祿呢,能養活父母,安置妥當的。”
春妮輕聲道:“趙叔叔,收下吧。我聽子安說了你們讀書時候的事。那時候子安生活困頓,你和錢叔叔都照應他良多,接濟他很多次。這銀子自然也不是說報恩,你們兄弟之間的情義自不能拿銀子來衡量。但是這是我們的心意。你光是養父母麼?不也要娶妻麼?都是要花銀子的。收下吧,不然子安會不開心的。”
趙長林遲疑看著方子安,方子安道:“你也聽到了,你不收,我是不高興的。你也歲數不小了,如今功名也有了,也要成家立業。春妮考慮的比我周到。拿著吧,不要推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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