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3年,2月27,清明第8,蓬萊郡,福山縣。
福山縣城東,一輛四輪馬車沿著新修的縣道輕快地前行著。
車上,前新泰縣令張銳掀開窗簾,探出頭去,對著前方的石塊堆成的路面看了一會兒,又收回來,道:“福山縣這路修得還不錯,果然一下總是能做事的。”
張銳曾以編外人員的形式被東海管委會委任去西邊做了一任新泰縣令,任上做得不錯,尤其是修了一條路,連線了萊蕪和蒙水水路,深受東海人好評。因此,去年東海人將新泰縣收入囊中後,就正式邀請他加入管委會體系,去擔任蓬萊郡的交通局副局長。
東海股東數量有限,一個郡只能攤到個位數,因此這類的局級職位大都是由公務員擔任了。按理,這等高位應當優先由多年在管委會體系浸潤的資深公務員擔任才行,但管委會本人才就不多,資深人員又多半抽調去管理棘手的新得地區了,所以這經營多年的蓬萊郡反而就讓張銳空降了過來。
張銳一開始還以為這“交通局”是個外交部門,進一步瞭解後才知道是主管修路和管理車輛秩序的,倒也跟他的履歷合適。他本是威海郡文登縣人,前陣子衣錦還鄉,等到期臨近了,就踏上了前往蓬萊上任的旅途。現在他經過福山縣,看到城外新修晾路,正好是自己的職責所在,不由得多看了看幾眼。
福山縣是典型的自治縣,本來議員們交了稅就不管什麼事,自得其樂閒適得很,但去年開始就累了起來。先是上面打了仗來勸捐,又逐漸攤派“行政任務”,讓他們在縣內做些“搞衛生”“辦學校”之類的活計,這條路也是讓他們集資修的。理論上來這只是“建議”,沒什麼強制力,但議員們還沒做幾年老爺,對“朝廷權威”仍有不的畏懼,而且城裡賣的報紙整談些教育基建的重要之類的,不幹活面子上總過不去,所以多少總會幹點。衛生學校之類的先不,至少這條路修得還可以,畢竟是他們自己募資修的,是要在石碑上留名的,那麼多眼睛盯著,質量雖不能跟建設交通部親自督辦的國道比,但比起舊時代的土路還是強上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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