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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有指腹為婚、訂娃娃親的風氣,門當戶對的人家,總是喜歡用這種看似浪漫的方法,決定子女十幾年後的婚姻。
陳恪卻對此嗤之以鼻,試想十幾年後,對方的娃娃萬一長成不肖無賴、或有惡疾,或家貧凍餒,或喪服相繼,或早已搬遷遠方,這不是坑苦了自家孩兒麼?
事實也的確如此。在大宋朝各州各縣,當年早訂婚姻,後來又對親家不滿意,遂背信負約、反目成仇,甚至打到官府的,絕對不在少數……當然這也跟宋朝對離婚的態度十分寬容有關,既然連結髮夫妻都能好聚好散,那趁著生米還沒煮成熟飯,趕緊懸崖勒馬,也就不是多麼令人不齒的事情了。
但社會風氣對退婚的寬容,卻不能減少被退婚家庭的痛苦,因其往往會被視為被人嫌棄的失敗者,這對聲譽是嚴重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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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二郎這麼一說,陳恪想起來了:“可是上個月,來過咱們家的那個,趾高氣昂,拿鼻孔對人的傢伙?”
“正是。”陳忱點頭道:“以前看馬伯伯還是很和氣的,但上次看到咱們家徒四壁、屋不遮雨的落魄樣,竟是半點笑容都欠奉,又見爹爹沒去應試,竟飯也沒吃就走了。”
“顯然是嫌棄咱們了。”見不是自己刺傷到老爹,陳恪心裡的大石落了地,笑道:“可以理解,閨女是爹爹的心頭肉,當然不能往火坑裡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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