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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進賊了?”我忍不住問道,不過,就算是遭了賊,也不會笨到拿我的行李箱,畢竟和這別墅裡的東西相比,行李箱是最不值錢的。
樓隱眼神斜睨了一下里面:“已經叫阿姨拿進去了,從今天起,你住在這裡。”
住、住這裡?我以一副難以置信的目光看向他,那豈不是要和他同居?
“我不同意。”他這個人擁有太多的不確定,留在他的身側,無異於給自己埋下一顆□□。
“你沒有拒絕的權利。”樓隱說完,先一步朝別墅走進去,我忙跟了進去。
“我敬你是Boss,才積極配合你演戲,現在戲演完了,該回歸到本來的生活。”我邊走邊說著,直到樓梯間的位置才追上。前面的人上樓梯的腳步倏地停下來,進而回過頭居高臨下地看著我。
“我記得,並沒有答應放你離開。”說罷,繼續上樓,我跟著他穿越一整個走廊,行走的間隙目光不忘打量四周,尋找行李箱的蹤跡。
“我的行李箱在哪?”
我心知說不過他,並不打算與他理論,準備拿到東西就走,奈何樓隱並沒有理我的意思,徑直走到走廊盡頭,開啟房間就走進去,順手脫下西裝,之後就開始解襯衫的扣子。
“把我的東西還給我。”我在房門前停住,說話的語調提高了幾分。只見他的身影頓了頓,停下手中的動作,轉身朝我走過來。
“如果沒記錯的話,我們在同一張床上睡過三次,接過吻,也彼此坦誠相待過,就差沒突破最後的那一道界限,難道需要我做全套,你才放棄離開嗎?”他邊說邊走,說到最後的這句話時,剛好停在我的面前。我臉漲的通紅,遲遲未發一言。他怎麼可以這麼無恥。
“現在我要去洗澡,你若是想跟進來,我並不介意。”說完,他重新回到房間,邁步朝裡側的一道門走去,徒留我呆滯在原地。所以,他剛剛的話是什麼意思?我忽然有些不太明白了。
直到傳來嘩嘩的水聲,我回過神,才發現這裡是他的臥室。
經典的北歐式性冷淡風的裝修,沒有多餘的擺設,極簡主義搭配黑白色調,如同他的人一樣,略顯冰冷的氣息。我在房間內打探了一整圈,並沒有找到行李箱,估摸著被放置到其他的地方了。趁水聲未斷,我出了房門,沿著二樓挨地尋找。
整個二樓一共有三個房間,他的房間位於最東側朝南,光是那一間房差不多就有一百平米,中間的一間鎖著,剩下的就是西側的房間,我輕輕一推,門就開了,儼然並沒有上鎖。而接下來的一幕,卻讓我的心臟莫名地漏跳了一拍。房間正對門口的地方供奉著兩個牌位,牌位旁是兩幅巨大的黑白照片。
“把門關上!”身後傳來呵斥聲,幾乎是同一時間,我伸手關門,即便是門砰的一聲響,還時沒能讓我從受驚狀態回過神來。身後的人腳步聲越來越近,徑直越過我身前,將門反鎖,帶著依稀可見的怒氣居高臨下的看向我。他穿著浴袍,頭髮上還滴著水,眼神中有著說不清是怒還是焦慮。這一會兒,我確信他一定會把我趕出去的。
“沒有我的命令,這個地方不準進去,知不知道?”他厲聲說道。
我被剛才的情形嚇得有些失神,胡亂地點點頭,思想早已飄到九霄雲外。
“跟我來。”他說完,沿著來時的路往回走,在中間的房間門口停下來。這間房安裝的事電子鎖,只見他在門上的電子鍵盤按了幾個數字,房門應聲而開。
“你以後住在這裡。”他吩咐道,話中不帶任何情緒。方才的行為明明已經惹怒他了,為何他不趕我走。
我透過門口朝裡面看進去,這間房雖然比他的那間小了點,卻也是裝修豪華,寬敞明亮,我的行李箱,此時正靠在床頭而立。
“我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留我在身邊?”即便是剛才,我看到不該看到的東西,讓他發了那麼大的火,他都沒有要趕我走的意思。
“第一,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必須繼續扮演下去,理所應當和我住在一起;第二,你並沒有其他的住處不是麼?第三……”他頓了頓,復又說道:“你是目前唯一一個讓我比較感興趣的女人。”
我避開他的目光,現在並不是船上,沒必要那麼小心謹慎,若是前兩條理由勉強可以說的過去,第三條聽起來總歸是有些奇怪的,但沒地方去這一點的確戳中了我的痛處,他竟然知道,他怎麼會知道?忖度一番,我才開口道。
“我可以住在這裡,但需要約法三章。”
“你認為自己有可以討價還價的資本麼?”他居高臨下地看著我,由於沒穿高跟鞋,讓我比他矮了許多。
我自顧地點點頭,二話沒說。走進臥室拿起行李就往外衝,他及時擋在門口。我迎上他的目光,以一種不服輸的姿態與之對視,如此僵持開來。
良久,終於他先敗下陣來。
“跟我來。”樓隱說完,轉身離開,朝自己的臥室走去。我心知在這場較量中獲得勝利,鬆開手中的行李,跟了過去。他
進房間之後就拐進另一側的隔間,這個地方趁他洗澡的時候我曾悄悄打量過,是他的書房。只見他在辦公桌前停下,抽出筆和紙,推到我的面前。
“把你的要求寫下來。”
我拿起筆,雙手環胸,不時咬咬嘴唇,剛才不過是隨口說說,這會兒,倒是想不起要寫些什麼了。
“沒有?”見我躊躇,他說道。
“怎麼可能。”我回道,彎腰寫下協議書三個大字,隨後另起一行,寫道:
今肖若水因假扮樓隱女朋友的身份住在其家中,在此立下如下條約:
第一、只負責在外人面前配合樓隱,私下裡,樓隱不得以任何目的對其有身體接觸。
第二、樓隱不得干預肖若水的私生活。
第三、在此期間,肖若水與樓隱仍存在工作協議,且按時支付其薪水。
第四、肖若水在此居住期間,不得損壞其傢俱。
“好了。”我在紙的最下面簽上自己的名字,遞給他。樓隱接過手裡的紙,僅瞧了一眼,便攢成一團,丟到桌子旁的垃圾桶裡。
“喂,你做什麼?”我焦急道。
“我不會簽訂這麼沒水準的合同,另外以上那些我都不同意。”
“你!”想到要解決住房的問題,我將即將爆發的脾氣統統壓了下去。
“為什麼?至少第四條你並沒有吃虧不是麼?”我狡辯道。
他上前兩步,在距離我較近的位置停下來。
“第一、在這段時間,你不準和任何異性接觸,我不希望被別人說三道四;第二、工資可以加倍,但是,你要二十四小時隨叫隨到;第三、除了走廊盡頭的那個房間,在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