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不耐煩地晃著尾巴。
“玫瑰夫人,亞瑟·格溫。我記住了。好吧,好吧,這是最後一次,”他嘟嘟囔囔,“這一次要是再說讓我去找誰誰誰,我可就不幹了……”
尾音還未落,他就消失在了空氣中。
埃莉亞靜靜地注視著魔鬼消失的地方,向後靠在枕頭上,拉起被子蓋住身體,突然笑出了聲。
她笑得越來越大聲,最後已經笑得近乎癲狂。站在臥室門口的守衛彼此對望了一眼,心想:夫人終於瘋了。
不過,關在這裡這麼些年,直到現在才瘋,也挺不容易的。況且她的病癒發嚴重,之前聽醫生說,已經沒幾天好活的了。要不是害怕她的暴斃引來聖殿那個梅蘭斯騎士的關注,公爵早就給她灌一杯毒酒了事了。
謝天謝地,夫人總算是要死啦。公爵已經在為自己物色新的伴侶,吃過一次教訓後,他可謂是慎之又慎,不知道哪位小姐能夠獲此殊榮呢?
莊園裡的僕人都在悄悄下注,守衛們也不例外,因此他們可以說是公爵府第二關心新夫人人選的人,公爵都還要排在他們的後面。
第一嘛,自然就是玫瑰夫人了。
第47章
格溫夫人的葬禮在一個和煦的春日裡舉行。亞瑟穿著一套皺巴巴且不合身的黑色衣服,走在抬著棺材的僕人身後。
他始終低著頭,春日柔軟的綠草映在他同樣顏色的綠色眼眸中。偶爾會有風拂過他的金髮,送來一兩聲清脆的鳥鳴,他才會抬起頭,茫然地四下張望,像是在尋找那隻狡猾的鳥兒。
出席葬禮的只有亞瑟一人,沒有任何格溫夫人別的親人,也沒有哪怕一個出於社交禮儀來往的賓客。
格溫公爵幾年前就對外宣稱夫人生病需要在家中靜養,如此幾年下來,格溫夫人在北境的存在感近乎於零,外界對她的認知僅限於“知道有這麼一個人”的程度。
況且,格溫家族是北境最強盛的家族,而格溫公爵又是格溫家族說一不二的話事人。他對妻子的厭惡顯而易見,因此沒人願意冒著得罪格溫公爵的風險來參加葬禮。
隨著僕人的催促,亞瑟將手中緊握的花扔進墓穴中,面無表情地看著人們將土鏟在棺材上,填平了墓穴。花是他從墓園旁的草叢裡摘來的,小小的藍色的野花,一捧一捧神氣活現地開著。
北境的春季極為短暫,今天天氣很好,格溫公爵便帶著玫瑰夫人出門打獵。
向南走出墓園,翻過一座山丘又越過一片茂密的樹林,在亞瑟看不見的地方,格溫公爵拎起一隻野兔的耳朵,將獵物舉得高高的,衝身邊的人抬抬下巴,得意洋洋地說:“看,好肥的兔子!本來想說給你做個手套什麼的,忘了這時候小畜丨生在換毛,做出來不好看,回頭我給你買別的好皮子。今晚就吃兔肉如何?”
玫瑰夫人卻並不開心。
她騎在另一匹馬上,先是大聲抱怨森林裡的爛泥弄髒了她新做的鹿皮靴子,又抱怨疾馳的馬匹顛得她想吐。她零零總總說了一大堆,末了策馬走到格溫公爵身邊,接過他手裡的野兔,眯起眼細看。
箭矢準確地穿過了野兔的眼睛,沒有傷到皮毛半分——儘管換毛期的兔子皮並不值錢。
事實上,哪怕這是隻油亮光滑的上好的兔子皮,對玫瑰夫人來說也算不上值錢。
她可有太多的皮毛了:松鼠、白鼬、狐狸、紫貂、豺狼虎豹熊……玫瑰夫人專用的更衣室裡,幾乎能找到世界上所有動物的皮毛。只要她想,就連人皮也會有人替她弄到手。
窮奢極欲了十來年,事物的價值對她來說已不再重要,她更看重心意:比如,這隻兔子是公爵親手打下的。
“好啊,今晚就吃烤兔肉。”她晃了晃手裡的兔子,露出一個懷念的笑容來,“真巧。你第一次送我的禮物,也是一隻自己打的兔子。 ”
格溫公爵微微一怔,也露出些許懷念的神色。
“你居然還記得。”他感慨道。
玫瑰夫人便笑了:“那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個禮物,當然記得了。”
上至貴族豪紳,下至平民百姓,北境任何一個人都能說出她的故事:貧窮的漁女與老公爵的獨子於集市中相識,彼此一見鍾情。
他們的愛情惹來了格溫家族的不滿,格溫公爵(那時他還不是公爵)一度被父母囚禁於家中,而玫瑰夫人也遭遇過無數的威逼利誘乃至刺殺。
然而這些都沒能破壞他們的感情,甚至使其愈加堅固與純粹。老公爵去世後,格溫公爵花了三年多的時間將格溫一族的權力完全握在了手中,隨即便大張旗鼓地將玫瑰夫人迎入了莊園中,給予了她享不盡的榮華富貴。
十數年來,玫瑰夫人始終是莊園中唯一的女主人。
所有見過他們的人都說,他們的愛情就如同童話中描述的那樣,永遠熾烈,公爵與夫人仍然如初戀的少年少女般甜蜜。
儘管他們早已不是少年少女的年齡。
金錢與寵愛令玫瑰夫人的美貌凋謝得比絕大多數美人都慢,但歲月的痕跡依舊爬上了她美麗的面龐。她這些年愈發不愛笑,因為一旦笑起來,眼角和唇邊就會蔓延開細細的紋路。
他們相愛嗎?
在集市販魚的漁女不在乎,她毫不信任權貴的所謂愛情,堅信自己早晚會被拋棄,並打算在這一天來臨前儘可能多的撈錢;公爵之子的情婦會給出肯定的答案,因為這個少年為了她甘願忍受來自家族的狂風驟雨般的怒火,那時她堅信他們會緊緊握住彼此的手,一直到生命的盡頭;年輕的玫瑰夫人不屑回答,在她看來,公爵為她著迷得發瘋,她只要勾勾手指,他就會心甘情願地奉上自己的頭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