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毛屠戶下意識地答應。
“你把她按在水裡溺斃的?”
“是。”
“怎麼按的?”
“左手,按在她後脖子上,把她的臉浸在溪水中。”
“你不用特意提左手,我知道你是左撇子。兇手也是,倒還真巧啊。”春荼蘼嘆。這是杜家的運氣,找個替罪羊,居然有同樣的特徵。但主動提出來,真有些欲蓋彌彰啊。
“所得來的財物呢?哪裡去了?”她丟擲關鍵的問題。
毛屠戶供認:他取了方寶兒帶在身上的細軟後就回家了。與其妻張氏,正是因為金銀的事發生爭執。而後他以為張氏上山採藥,就尋了去,怕她採藥後回孃家,把此事告訴其父兄。哪成想追上去後,卻看到“方寶兒”在前方走。他一時鬼迷心竅,從後面將其頭砍下。等人頭落地,才發現是自己的妻子張氏,只是穿了方寶兒的衣服而已。
連殺三人,大錯鑄成,他乾脆也不多想了,拿了那些東西就直奔賭場,直到輸個精光才回家。不久後,就聽到案發的訊息,他只裝作不知。但飲酒誤事,最後自己全說出來了。
春荼蘼冷笑:這樣拿口供也真容易,一頓酒,什麼都招。衙門還要捕快和差役做什麼,要刑具做什麼?直接改成酒鋪子,豈不是好。再者,杜東辰所說疑點之中,還包括一條張氏家人所做的噩夢。這也能算疑點嗎?一點不科學。不過沒辦法,古代人特別崇信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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