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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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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五娘這番話,是有證人證明的。她那兩處房舍的承租人,證明她當天早上確實去收了租銀。而鄰居李二,更是關鍵中的關鍵。是他,英雄救美,還用洗衣槌打昏了春大山。

而春大山辯稱,“九月十八日早上,我去了鎮上萬和銀樓,給女兒打了一隻銀簪子,因為想早點回去,所以抄近路,走了飄香居後面的衚衕。可不知從哪冒出來一個小賊,搶了我的錢袋和簪子就跑,我一直追到一處院子裡。那小賊突然不見了,就見這女人撲過來。”他也很確定的指著張五娘,“拉扯之間,我後腦子一疼,就什麼事也不知道了。醒來時,已經上了枷。”

對於張五孃的供詞和春大山的口述,春荼蘼非常熟悉,都能背下來了。她只能說,如果坐著聽聽,還挺像那麼回事的。陷害春大山的人,可以說下了不少本錢,考慮得也算細緻。但這些內容在她這種律政強人的眼裡幾乎漏洞百出,何況她還現場調查過。

但是,到底是什麼人,又是什麼樣的仇怨,促使那個人做出此等無恥行徑呢?

“堂下春家女,你既然要代父申冤,在如此確鑿證據下,可有什麼話好講?”聽完雙方的陳述,張宏圖問春荼蘼。

春荼蘼從容上前,像男人那樣深施一禮,朗聲道,“大人明鑑,民女有幾個疑點,要問問原告和證人。”

原告張五娘正在堂上,證人李二和另兩名租屋的證人都在堂下候著。對租屋的證人,她沒有什麼異議,李二卻必須要細細盤問才行。就是她找的證人,希望小九哥快點把人帶上來。至少能來一兩個,把此案拖到第三堂,保證今天春大山不被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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