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思平的確就提出了一個要求,不過含光看到的已經是一條完整的鏈條,這條鏈條的末端是一個賢妻良母的她和數名小孩……到這一步,她倒是定下心來——說到底,于思平送百芳園,終究也不能說是毫無目的。
思忖了一番以後,她便也答應了出去度假的要求,甚至還買一贈一,和于思平商討了一番自己退出悠遊實務管理的可能——只不過,這些讓步,卻也不是毫無條件的。
“如果你還想讓我給你生幾個小孩的話……”含光的要求倒也並不複雜,“那必須等到你從前世回來,再也不會離開現代以後,我們再開始嘗試。”?
☆、生子協定
? 兩個人前面還在說去百芳園小住的事,這邊就跳到了生小孩,含光的邏輯可以說是超級跳躍,連於思平都抬了抬眉毛,只是這最初的驚訝以後,他卻並未露出莫名其妙的神色,反而大有讚賞之意,“沒想到你終究還滿聰明的,看來我也不必為孩子的智商擔心太多了。”
含光送給他一記白眼,某人也照樣生受,反而續道,“真的要等回來以後再說嗎?我還想等孩子滿週歲以後再回去呢。”
“怎麼,原來你也知道回去以後再過來是很危險的事,說不定還會回不來啊?”含光有點冷嘲熱諷的意思,“這是要留個傳承再走嗎?你萬一回不來以後孩子該怎麼養,這問題你一點也沒想過是吧?”
按照于思平以前來回穿越的經歷來看,穿往古代不難,可從古代往現代穿那基本都是他的失血/必死的險境給催化出來的,這樣的事情多來幾次,萬一玩脫了該怎麼辦?這一點風險肯定是要記入考慮的,含光會如此反問並不奇怪。當然,其隱含的不希望于思平回去的意思,也是昭然若揭。
“說不定等到孩子週歲的時候就不想回去了,”于思平懶洋洋地說,倒是沒反駁含光的提問,這基本就是預設的意思了。含光禁不住就送了他一個大白眼,“你這渣滓。”
她沒怎麼認真,于思平當然也不和她計較,她能感覺得到,他在觀察她的表情,掂量她的決心——所以含光趕緊又重申了一下自己的立場,“不要以為先斬後奏什麼的可以奏效,你不喜歡我在悠遊拼死拼活,別的什麼……都可以聽你的,就是這一點絕不能讓步,要麼你就別回去,要不然,等你永遠不再回去以後,再生孩子。”
“這算什麼。”于思平揚了揚眉毛,也頗覺有趣,“用生孩子為籌碼把我留住?”
“那不然我用什麼留住你?我對你無望又堅定的真愛嗎?”含光現在可算是有恃無恐,吐槽起來毒舌級數都有所上升——基本上,她的反應也很符合一個聽說真愛又要以身犯險的姑娘家,如果她一臉溫柔地支援于思平早點回去,指不定他還要反過來生疑呢……就好似之前的情形一般。
事實證明,這種路數還是很對於思平胃口的,他並未生出多少懷疑,反而是照單全收、甘之如飴,甚至還得了便宜還賣乖,“如果甜言蜜語一番,再好好求我,說不定我還是能考慮考慮,不再回去的。”
“真的呀?”含光也有些吃驚,“可你不是說要回去做個了斷嗎……”
于思平笑道,“如果你跪在地上求我,外加從此專心在家裡伺候我,給我生上十個八個的,那我……”
話由未已,含光一枕頭就砸過去了,“快滾好嗎?”
兩人打鬧了一番,于思平才是有些解釋意味地說起了回去的事情,“如果只是回去和二哥說明白的話……也許還真的就不回去了,畢竟,這份遺憾也不是沒有機會彌補。”
含光知道他說得是權寅——在於思平看來,權寅顯然是要更像前世一點。
“不過……我爹也罷了,我娘對我,卻是仁至義盡,我是她親生的子嗣,又最得寵,即使下半輩子無法照應了,也得讓她知道我過得還不錯吧。”于思平這還是第一次對她談起自己的母親,“這些年來,我仗著大哥、二哥都不是那種遇事做絕的人,行事間也沒怎麼顧忌過她,這個交代,算是我欠她的。”
這人就是這樣,要說壞吧,也挺壞,連他自己都承認行事沒顧忌過母親,想來生母也和含光一樣就屬於遇事被坑害、被拋棄的物件,可說是壞也還沒壞到底,對於心裡很重要的人,他也還是會有些舉動讓人覺得他終究是良心未泯,而且因為原來表現是那麼的黑,現在偶然的一點顧念彷彿也變得很值錢。畢竟,甘冒生命危險回去和母親話別的事,也不是誰都能做得出來的。
含光還能說什麼?只好道,“那……也是應該的,該回去就回去吧,你原來不都被你二嫂逼得存身不住了嗎?能在這裡開啟一番新天地,你娘若是知道了,也會為你欣慰的。”
“對啊。”于思平聳了聳肩,看似雲淡風輕地道,“所以我就想,這要是能把她大孫子的照片給帶回去一張……”
……要迫使于思平放棄一個主意,果然沒那麼簡單,含光現在都覺得自己要拒絕的話,簡直就是個大惡人了,不過即使如此,她的決心依然相當動搖,聞聽此言,也只是默然不語,根本就不準備搭理于思平這個話茬。
得益於現代科技,除非於思平打算喪心病狂地把她鎖在某間屋子裡,沒收一切通訊工具一直到生產,不然生小孩終究是需要女方的配合。這已經不是懷孕以後若是隨意打胎可能會對女人身子造成極端損害的年代了,中止妊娠的手段實在是多不勝數。——于思平雖然想要小孩,但顯然也還沒瘋魔到採納前者策略的地步,兩人的攻防戰持續了一段時間,期間含光倒是很乾脆地和韋鳳飛等人商量著,卸下了肩上的職務,轉而進入董事會任職,也算是乾淨利落地兌現了自己的諾言。
對她的決定,周圍人倒沒誰吃驚,于思平的家底一直都掩藏在迷霧之中,直到買了百芳園,才算是稍稍暴露了自己的底蘊,一般說來,他不太可能把所有錢都投入到一處不能快速變現的房產裡,根據百芳園的這筆數額來推測,其身家起碼在百億上下,已經算是可以和一箇中型財團媲美的規模了。悠遊再牛,始終也都還是剛剛開始擴張,含光而且坐享大額股份,她完全不必再為擴張悠遊的規模、擴大自己的身家而努力,僅僅是現在有的這些,就已經夠她吃用的了。再說,百億鉅富的準未婚妻,總歸也有許多事情要做,這些事在大部分人看來啊,都要比自己的事業更重要。——比如說,為這百億多的財富王國生個繼承人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