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譬如,獎罰升遷。吳爭提出,營以上軍官,必須從軍校經過一年以上的訓練和學習,並由軍部統一任命。
而營以下軍官的任命權,下放到團部,由戰鬥中屢立戰功者選拔。
也就是說,一個士兵以軍功升遷至連級,就須入軍校學習,然後才能往上升遷。
否則,連級就到頭了。
這個提議,被除方國安之外的所有人反對,他們的理由是眼下的軍隊中,讀過書的人,不,應該說是識得幾個字的人已經非常稀少,如果真按這規定施行,恐怕找不到營級以上的人選。
這理由確實很現實,但吳爭固執地堅持。
沒有人選,那就自己培養,一年時間,足夠讓一個目不識丁的人,認識幾百常用字,這對於單純的作戰而言,也夠用了,而這一年的時間,足以對學員進行一系列的思想和指揮教育。
見吳爭已經決定,也就沒有人再反對了。
這本二百多頁的《步兵操典試行版》,由此成為火槍新軍練兵的指導綱要,吳爭第一階段的練兵目標完成,之後,就需要根據戰場實際情況,來對操典進行改良和完善了。
……。
吳爭要走了。
訊息傳出後,當天晚上,由吳爭訓練的四十八士兵,自發地籌了一桌酒菜,為吳爭餞行。
吳爭有些感動,帶著池二憨等人赴宴。
酒到濃處,史坤紅著眼起身道:“教官是將軍,我等都願追隨將軍,效死沙場,還請將軍不要拋下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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