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安臉色一變,他知道這瞞不過吳爭,可他沒辦法,三點一線的瞄準方法,他經過偵察得知時,訓練已經過去二十五天,這還是他耗費了幾十兩派人從吳爭那隊人裡,威逼利誘才獲知的。
時間太緊,就算練法對頭,怕也難有太大效果。
於是,方國安耍了個小聰明,改動了比試時靶子的距離。
這道理很簡單,槍口射出的子彈越近,彈道的偏移就越小,射中的機率就越大。
越遠,綜合起偏移、風速等等,就越難命中目標。
吳爭似笑非笑地看著方國安,方國安只好道:“那就再比一場?”
吳爭點點頭道:“既然方將軍提議再比一場,本王只好同意了。”
方國安心裡無數匹草原神獸飛馳而過,“那改成……六十步?”
“一百步。”吳爭淡淡地說道。
“啊?”方國安驚愕起來,這個距離,在以前火繩槍而言,已經是有效射程的極限,也就是說超過這個距離,彈丸打中人的殺傷力就會漸漸降低,如同強弩之末,要想精準,就是做夢了。
如今的燧發槍,有效射程已經到了一百五十步以外,但這種距離,瞄準就已經很難了,視力差點,看出去就開始模糊了。
方國安不敢反對,於是派人傳令,將靶子移至百步外,重新比試。
圍觀的新兵們,一陣吵雜。
射中百步之外靶子?
要知道,百步穿楊就可以成為一軍之將的年代,這確實是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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