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廣德想到的詔書,是在府學藏書樓裡看到的,洪武十九年六月,太祖朱元璋曾下詔定下的制度:“士卒戰湯,除其籍,賜復三年。”
什麼意思,就是軍戶男丁戰死而無後,親屬即免除軍籍復為民戶,同時享受三年之內不繳納稅租。
只是,現在可不是明初,那年月的軍戶,好多都是孤家寡人,而現在則是不同,家家都有餘丁,至少在崩山堡是這樣。
回頭得問問,看能不能讓蔡大家的那孤兒寡母轉到民籍去。
對於普通人來說,軍籍和民籍的區別還是很大的,就那小孩以後長大了嫁人,挑選的餘地也寬很多。
魏廣德心裡盤算,腳下卻沒有停留,不緊不慢跟著大哥身後。
在彭澤縣城呆了兩天,因為回了家,所以那兩隊士卒也沒有再拘在軍營裡。
兩隊士卒,一隊來自崩山百戶所,這個時候士卒手裡都有銀子,當初開拔的時候就發了二兩,現在又拿到了十兩賞銀,手邊闊綽,加上不少家人都跑到縣城來迎接他們,自然就要趁此機會在縣城裡逛逛,購置年貨。
男人,在外面拼殺一年,好不容易回家來,自然要給家人備上一份禮物。
另一隊士卒的來源就稍微寬點,主力是本地衛所,但也有三十多個是從其他百戶所抽調的,能拼能打的好手。
帶兵的人都明白,不能讓手下軍卒不滿,吳佔魁直接就把人放出軍營,讓他們和家人團聚,採辦貨物,開年正月十六就要回到軍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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