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
《心經》有過許多人的語體譯文,以我所見,很多牽強附會,從來沒有人譯得像劉殿爵先生這樣好的。《心經》極難翻譯,劉先生的譯文中卻有許多精當的表達,例如“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十二字,實在譯得既簡潔,又明確。又如“色”字譯作“形體”,也十分精彩。“色”(rupa)一字,原始佛教只指“活人身體”,小乘部派佛學者擴充之而有“形象”“特質”兩義,大乘佛學者更擴充之而有“物質性”之義。“形體”一詞將各種意義兼收幷蓄,應該說是最好的譯法。所有註譯既精且博,讀後令人很佩服。
我只有一些小小意見,僅供參考。
1。我以為“想”(samjna)主要意思是“認識”。與英文的perception有些接近,包括“記憶”在內。“感官的感覺”似乎包括在“受”中。感官接受了外界事物的印象後,經過“想”的作用,才認知這是什麼,其中包括“與過去的記憶相印證,這才明白了”之意。一般“阿毗達摩”中的解說,近人印順法師等都持此說法。“想”除了perception之外,似還有conception的含義。
2。“行”主要包括三種內容:一、思考;二、判斷;三、採取行動的決定。或許譯作“思考與決定”較為全面。
3。“法”(dharma),“俱舍論”的七十五法之“法”,是指“終極的事物”,大意與elements(元素)相當,那是“有部”的見解。般若部似乎是指“觀念”,不細分為七十五法,而是指“心中對各種事物所構成的觀念”。“諸法空相”四字,在般若部的哲學中,可能是這樣:“心中對一切事物的認識和觀念都是空的。”般若部不承認有所謂“終極的事物”。有“終極的事物”,是“說一切有部”與“唯識”系統的見解。劉先生下文譯“法”為“心所認知的物件”,譯得極好。般若部認為,這些物件其實是空的,並不真正存在,只是“認知者心中所構成的觀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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