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將士們對著篝火閒聊時,耿曙坐在一旁沉默聽著。
“殿下,”一名千夫長問,“咱們還回嵩縣麼?”
耿曙回過神,說:“你們想回?”
眾人互相看看,彼此示意,反正在耿曙面前,也沒什麼不能說的。
“想。”萬夫長替他們答道。
“為什麼?”耿曙在心裡想過,這次伏擊結束後,幫助雍國取得安陽,便將軍隊的指揮權交回去。
眾人都笑了起來。
耿曙:“?”
“不少弟兄,”萬夫長說,“在武陵駐軍兩年,都有心上人了。”
耿曙明白了,士兵們在雍國的婚事,大多都不能自己做主,婚事有父母之命,但這些人從小都是與父母分離,被當作棋子培養的,七歲就到軍寮習武,自然無人來說媒,於是大雍官府便以國君的名義,為他們指定一樁婚事。
當然,這說好聽些是婚事,說不好聽,則是配種。所謂成親,不過也是官府為適齡的女子分配住所,軍人們回去後短暫相聚十天半月,生下孩兒,母親把小孩養到七歲上,再交給國家接管。
眼下雍國士兵駐留嵩縣,雖依舊軍紀分明,卻有了與當地人相愛的機會。
“溫柔鄉就是英雄冢。”耿曙說。
眾人不敢再說了,耿曙又道:“卻也是人之常情,我儘量罷。”
聽到這話時,當兵的紛紛鬆了口氣。
“我也不奢望能成親,”有人道,“只求這輩子能再見上面,就知足了。”
耿曙:“說說?哪家的姑娘,讓你這麼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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