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混沌鍾新認的主人會是他啊!
你忘了正是他剛剛殺死你的原主人了嗎?
你忘了正是他剛剛對你劈了那麼多斧嗎?
帝俊的心都在怒吼。
這件事真是太讓人惱火了,明明是自己二弟掌握的至寶,甚至洪荒之中,隱約有東皇鍾之名的混沌鍾,主人剛死,轉眼就投奔到了敵人手上。
這樣下來,羅志這個殺弟仇人,就能大搖大擺的拿著自己二弟的混沌鍾使用了。
有這樣的事嗎?
以後自己要是找他報仇,首先要面對的就是混沌鐘的完美防禦!
太坑了吧!
與之相比,巫族這邊卻是哈哈大笑。
東皇太一的混沌鍾,落在了殺他的羅志手中,還有比這更好笑的事情嗎?
而事件的主角羅志,卻是並沒有感覺到意外。
混沌鍾在之前就展現出了異狀,此刻向他認主,也是情理之中。更何況魔神樂園,還有著歸屬權的規則在。
只要是無主之物,輪迴者得到之後,都可以擁有這件物品的歸屬權。
洪荒的規則,又怎麼能影響到魔神樂園的規則呢?
即便混沌鐘不認主羅志,而是想要飛走,那我羅志只需要將其抓住,就可以根據魔神樂園歸屬權的規則,直接擁有混沌鍾,並且能夠將其使用。
當然,使用是使用,能發揮出幾成的威力,還是要看主人和武器之間的配合。
魔神樂園的歸屬權規則,只是讓物品歸屬於你,可沒有要求物品完全配合主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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