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烈,或者相濡以沫的,以來定義,就會變得難以理解。因為書本上看到的自詡偉大的,都看上去有假。這樣的我們有誰見過,有誰真的相信呢?
我以為,更類似於人心裡深層的慾望,用來證實自己存在過,來過,如果不麼,心裡的坎兒過不去,日夜都要受到煎熬。
更像某執念,尤其當個人始終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沒滋沒味,突然嚐到了甜,受到溫暖,遇到了相知的人,這個人會額外的珍惜,會有移作用,有的還會將對方的目標作為自己的,會對自己進行敲打。因為如果連這份執念都被拿走了,變得不重要了,人生裡就不剩別的了,又變回行屍走肉。
像這不顧切的,般都會在年少時。時候人更純粹,處於既懂人性和社會,又處於懵懂的狀態。如果再早,還沒有開悟,如果再晚,就成熟世故了,已經過了刻骨銘心的最好年紀。
這就為什麼名著裡白月光、硃砂痣,為而殉的男女主,也都相逢於少年時。無論對方否真如自己內心所想的麼完美,濾鏡和光環只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重,自己心裡的守,也自己曾經乾淨、純粹過,真正無私過的證明。
更進步說,我回憶看過的文學作品和心理學的書,沒有本書可以完整的描述的模樣,但從心理學上解讀,還有比較通俗的解釋:比如執念、結、極端自戀、破壞性偏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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