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思維背而馳的,通常當個人有了嫌疑,才會被暫時定為嫌疑人,進而調查,等調查結果進步確實,才會將這個嫌疑人定為犯罪嫌疑人,這個過程逐步遞進的。
趙楓在第階段就已經排除嫌疑,般會在她上浪費調查時間的,可陸儼卻剛好相反,越乾淨的,他越要查到底。
許臻也說好,這跟陸儼當過臥底有關,在這次的整分析中,陸儼的邏輯的確合理,也令他在細思之,對趙楓的“毫無嫌疑”產生懷疑。
陸儼似了,說:“在監獄裡,獄方每個周都會組織囚犯們參與政治學習,主要就些法律法規和時政新聞。平時囚犯跟圖書室借書,借閱率最的除了些小說之外,就法律相關的書籍,這也和他們的違法經歷有關。般普通人生活裡會想到去買本法律法規的工書來研究的,除非專業人士,或者工作中有需要,還有就生活裡遇到些問題,需要在書裡找答案,而囚犯剛好就屬於想找答案這類。當然,動機也有區別的,有的為了日後再犯法,有的確實為了日後更明的犯罪。”
許臻頓,瞬間明白了:“以趙楓的學歷、行為模式和智商來看,就算她看這類書籍,也知什麼事違法的。可她經常借這類書來看,或許就想再透過案例分析進步確定細節。所以在她瞭解過後,才會在陳凌自殺的事上額外小心避嫌。”
陸儼:“反過來說,如果趙楓對此事真的毫知,她也會刻意摘清自己。既然沒有刻意摘清,在慌亂中難免就會在現場留點痕跡。而且這案子般都會先調查死者的熟人,以趙楓和陳凌生前的關係來看,她和陳凌的接觸最多,留的痕跡也應該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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