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洋的一切都在靈靈靈的監控中,它順著網路查過去。
“靈,那個外國男的,是個心理學家,最近在做的實驗就是主人格和副人格的替換。”
郝靈:“果然外國多瘋子,不作不死。隨他去。”
靈靈靈:“衛弋被逼婚了。姑娘穿了婚紗拿了戒指在派出所堵人求婚呢。”
呀,難得一見,當然圍觀。
衛弋無奈極了,這個時代太開放了,可再開放姑娘你這樣明知我不願意非得逼狗成雙的行徑還是略無恥的。
衛弋對大涼的天穿著露肩露背薄婚紗的姑娘說:“我和你早沒關係了,之前你說了無數遍的分手分手分手,我同意了,微信為證。”
姑娘跺腳,不知是氣的羞的還是為取暖。
“我那是撒嬌,不是真分手。”
這就不講理了啊。
衛弋:“殺人犯說他只是試試刀可以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嗎?”
姑娘再跺腳:“你這是強詞奪理。”
衛弋嘆氣,姑娘你才是強詞奪理強娶強嫁啊。
“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結婚不可能,談戀愛不可能,做朋友也不可能。”
衛弋決絕得周圍人都看不過眼,有來辦事的起鬨:“當初能在一起就說明有感情,答應她唄你白得個大媳婦。”
衛弋沉沉的目光看過去:“男女平等,男人不能強迫女人,女人也不能強迫男人。”
呃——你說得對警察叔叔。
他看著姑娘:“我對你沒感情了,以後也不會有。你再堅持我也不會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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