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苗蘭正拿著新棉鞋的手抖,黑底紅面的棉鞋掉在了上,“信呢?叫看看。”
黎華十八當兵,年十了,怎麼能叫年紀小?“邊不也十了?擱咱們這兒,娃都倆了。”
“現在國家叫晚婚晚育呢,”黎苗能覺到信上黎華心也不好,“媽你別急,有好事多磨,哪有咱們說結婚,人家姑娘就答應的?”
苗蘭把信拿過來藉著窗透過來的光認真看著,她不時問句“這啥字”,愣自己把信給看了遍,看完她不說話了,半天才訥訥,“怕鞋不合腳,就用攢的兔給你哥物件了個背心,可現在……”
黎苗握住苗蘭的手,“了就給寄過去,人家只說要考慮考慮,又沒說不同意,這說不定就在考驗哥呢,這就寫信,叫哥表現好點,說不定次哥寫信,人家就同意了呢?”
苗蘭又被黎苗給說服了,要誰來求自家閨女,就再滿意,不也得考慮考慮?兒信上看著不太興,肯定傻當了真了,“嗯,你說的沒錯,”苗蘭拉開屜,拿黎苗的鋼筆,“你趕緊寫,別讓你哥犯傻再誤會了。”
她也不給黎苗看棉鞋了,“把給你嫂的背心給你包好,明天你早點兒走,到縣裡就把東西給你哥寄過去。”
兒不興,肯定因為太意物件了,這說明周敏閨女好的很,苗蘭可不想錯過這個兒媳婦。
黎苗又把信看了遍,想了想,“嗯,這就寫,信你拿去給爸看看吧,爸要有啥話要交代,起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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