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央自然知道他想念的如今也定想念他。
可他不想進了城,一時將那一股報仇的志氣消散了。
“魏村,楊村,與我有何干?然,只因為他們姓魏、楊,數百口慘死馬黑麻之刀下,我若不能提馬黑麻首級去見它,如何睡得好覺、吃得下飯、練得好武?”衛央心中做此想。
有些事,是不能不去做的。
座下一匹駿馬,手中一柄大槍,衛央立在山坡之上,目視自東逃竄而來的敵軍。
馬是敵人的,殺了敵人便是我的。
槍是敵人的,砍了敵人便是我的。
“趙家槍法在我手中尚未飲血,今日正好一試。”衛央撥馬讓過百餘騎軍的前鋒,待他們逃過,卻銜尾追上去。
這一追,足足有三日。
他不緊不慢,只踔上敵人,待他們失去耐心轉身絞殺時,瞧最少的一股縱馬迎面,他馬術雖差,但在馬背上提起內功便如蝴蝶,騰挪輾轉,自刀鋒中鑽過,在血光裡起舞,槍法若不成,那還有劍法,不及用劍法,一招擒拿手將敵人的彎刀劃破敵人的胸膛,縱然殺不死,也要叫敵人身上多一兩個傷痕,而後再追擊,便流血也要流死對方。
眼看到吐魯番汗城,只剩下七八十個騎軍身心俱疲。
他們既不敢散開,又無法回頭絞殺。
人一多,那廝便仗著武功高明溜之大吉。
倘若只派十多個人,總也要被他幹掉一兩個重傷兩三個其餘之人人人掛彩。
難纏的對手!
但他們也並不過分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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