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撿骨頭也是沒辦法,他也不想做這種丟臉的事,偏偏庾慶非要他幫忙。
蟲兒吃飯的地方沒這伙食待遇,也進不了考生吃飯的地點,庾慶又整天蒙個臉不合群,一直讓帶飯,收集骨頭的事便只能是他幹了。
他沒有養狗,庾慶倒是養了只狂啃骨頭的“小瘋狗”,那叫一個能吃,吃再多都沒問題,放個屁就煙消雲散消化掉了,他也真是大開了眼界,世上竟還有這種奇葩東西。
用庾慶的話說,“小瘋狗”地上能蹦,天上能飛,火裡能鑽,水裡能遊,簡直是四棲神蟲。
那位士衡兄把那蟲子誇的天花亂墜,然後老是鼓搗他高價把火蟋蟀給買去,還說什麼友情價一萬兩銀子就行。
一萬兩是小錢嗎?多少人一輩子都賺不到這麼多錢。
問題是自己花一萬兩買這麼一隻破蟲子能幹嘛?脾氣大,速度快,自己不是修士難以控制,還容易把房子給燒了。什麼用都沒有,搞不好還會給自己惹麻煩,買來做甚?那位還真是覺得他有錢把他給當冤大頭了。
好在那位士衡兄還算有點良心,現在知道每天燒水泡茶給他喝,也算是沒白幫忙撿骨頭……
日出日落,一路的風吹雨打,歷時三個多月的長途跋涉,一行終於抵達了錦國都城。
一輛輛馬車的車簾子都掀開了,還有兩邊車窗,都冒出了考生的腦袋,眺望那巍巍浩大的都城,僅憑路邊販夫走卒人來人往的氣象就不是其它地方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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