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聽到了,原主嚇了,跑去找親媽了,於是親媽給她了主意,讓她鄉,樣來,林家就管到她了。然,女兒如果留在林家,前夫要把她嫁人,她個已經改嫁媽也沒有辦法。
於是,原主鄉了。
原主爸和後媽知件事後,非常氣,500聘金翼而飛了,能氣死才怪。所以原主鄉時候,什麼都沒給她準備。過原主有個媽,錢、票,都給她準備了少。原主媽並沒有因為了女兒導致自己能育而厭惡個女兒,她原本性格就比較柔,所
以對女兒是很,再加上是她唯孩子了,她對女兒就更加了。
雖然她在後面丈夫家過也錯,是她覺得,以後她老了,養老還是要靠自己女兒,於是,她對女兒就更加了。
現在女兒鄉了,她擔心女兒在鄉過,每兩個月都會給女兒寫信,然後給她匯款,錢多,都是她自己做零工和平時存,兩個月能寄5塊錢,其實,已經很了。
原主是個節約性子,鄉兩個月了,她親媽為她準備錢和票都捨得用。
而次,林余余醒來,就在小溪邊,為女主林燕在洗衣服。根據原主記憶,是林余余第次為林燕洗衣服,因為林燕來大姨媽了,肚子疼,能水洗衣服。過衣服是第次洗,上工卻是幫林燕幹了少。當然,林燕是女主,作者自然會寫三觀正女主,所以原主幫林燕幹活,林燕會用吃補償原主,比如奶粉也有過。
林余余對林燕個女主並沒有帶上任何偏見意思,用自己東西換取別人勞動力,個願打個願挨,是非常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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