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你看到我的眼睛了嗎,我的眼睛不見了。”
門外,一個小女孩穿著紅裙紅鞋,腳上還拖著一根系著紅線的秤砣。
仔細看去,還能夠看到她的眉心有一個小孔。
和胡小芸之前形容的二樓去死小女孩的模樣,一模一樣。
唯一不同的是,這個小女孩的眼睛上戴著一塊染血的白布,並非是露出空洞的眼洞。
剛剛開門的時候,太上劍經直接被刺激的自動運轉起來。
所以他看到的,不是活人!
孟凡看著這個小女孩,心頭微微嘆了一口氣。
這不是邪祟,是冤魂。
慘死的人兒,因為心中有冤,所以冤魂不散。
這種冤魂,就算是他們修士,遇到了也很無奈。
遇到邪祟,直接斬殺,這是替天行道,為民除害。
可是冤魂,本就是可憐人,可憐魂。
他們沒有做錯什麼,他們是枉死的,殺了他們反而有傷天和!
冤魂都有執念,執念不消,所以冤魂不散,不得往生。
例如這個小女孩,一家一家敲門,詢問有沒有人看到她眼睛。
她的執念就是找回眼睛。
死後多想找回眼睛,就證明死前多怕被人拿走眼睛。
孟凡能夠想象到,這個小女孩死前被人摘下眼睛時的恐懼!
然而,即便如此,小女孩死後的執念也只是找回眼睛,而不是報仇。
孟凡的拳頭握了起來。
這個兇手的歹毒和殘暴,讓他感到憤怒。
兇手應該只是凡人,一個凡人竟然如此歹毒,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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