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別的地方或許不是這樣,可在炎朝,尤其是在現在的長安城。
一個人若是觸犯了律法,光天化日殺了人了。
如果這個人是一個普通的百姓,那麼事情就很簡單了,該殺的殺,該打的打。
大炎律法中該怎麼辦那就怎麼辦,誰也不會為他多說一句話。
可如果這個人不是普通人,而是炎朝金字塔頂層中的一員,那麼這件事就不足以用律法來定罪了。
刁鳳山殺沈雲,就是這樣的一種情況。
大炎律法再怎麼白紙黑字寫著,殺人償命也沒有用。
刁鳳山是生是死不是大炎律法說了算,而是坐在軍機處裡制定遊戲規則的這幫大佬們來決定的。
他的生死成了各方爭奪利益的籌碼,只要刁鳳山死能給在場的大部分人帶來好處。
就算刁鳳山沒有犯法,那麼他也得死。
如果刁鳳山活著,能給在場的這些權貴們帶來足夠的好處。
就算刁鳳山是個十惡不赦之人,每天的日常就是:吃飯睡覺殺人。
大炎律法在他腳下被他踩著玩,刁鳳山也死不了。
對於這種現象,梁俊打心裡是排斥甚至說是厭惡的。
可對於其他人來說,尤其是在這幫來自各朝各代的帝王將相們的眼裡,這種事再正常不過。
權利麼,不就是各方妥協後的產物麼?
也許這就是所有人都認為梁俊做事沒有政治思想和政治覺悟的原因。
因為在程經說完這話,梁俊一反常態,沒有了之前的嬉皮笑臉,滿臉無奈的感慨道:“若是刁鳳山死了之後,咱們這個屋子裡的人日後行事都能按照大炎律法來,本王倒是贊同定刁鳳山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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