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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後,凌秋只剩個棲棲,個人帶著小孩,小孩還有心臟病,沒錢怎麼辦?住起房怎麼辦?

秦暮這坐就坐到半夜,想,和凌秋“離婚”無論如何都要把自己手中“家產”給凌秋。

找到凌秋媽媽,另個目,就是問清楚凌秋具生日,只希望生日就在這幾個月,要錯過也要等太久。

希望在死之前,能陪凌秋過次生日。

想到生日,秦暮思緒由飄遠了。

以前都是凌秋陪過生日,提前天為準備,準備吃飯菜,給準備禮物,還有親手做蛋糕。

管回回來,凌秋都要等,等就是通宵。

還記得十歲生日天,把喬影帶回家正準備做什麼事時候,凌秋回來撞上了,怒之把凌秋扔進了狗籠裡,害被狗咬,右耳壞掉。

還有當時凌秋送給十歲生日禮物,條領帶,卻用來綁了凌秋手,逼迫做?。

當初太混蛋了,混蛋到,現在想想都忍住扇自己兩耳光。

以前個凌秋對多,為什麼就懂得珍惜?

燒烤店是能去了,只能安排助理去問。

助理沒什麼事,第天想著去玩時候就順帶在把飯吃了。

結賬時候,偷偷把老闆娘喊到飯桌邊上問。

“老闆娘,還記得扔在孤兒院門個孩子是在哪天生嗎?”助理放低姿態,擺著個討笑容。

老闆娘聽當場臉就變了。

“昨天,們?”

“別急別急。”助理安撫道,“是我老闆,我老闆看們家過得很幸福,所以以後會來打擾,放心吧。”

這話倒是讓她鬆了氣,她知道昨天小孩父親是她當初拋棄親生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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