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她的男人跑了,她就當他的男人死了,她要兒的天,自己的天。
林敏芝心中定決心,帶著季眠敲開了家單元房的門。
“咚咚”兩聲,林敏芝緊緊抱著季眠,緊張開:“張大哥,在家嗎?”
屋內傳來凳拖的聲音,男人的腳步漸漸靠近,門開了。
林敏芝:“張大哥,打擾真好意思,我有點兒事兒想請您幫忙。”
張大哥林敏芝擺夜攤認識的水泥工,全名叫張先禎,沉默寡言的位大哥,經常在買林敏芝的煎餅吃。
有回林敏芝被工上幫流氓調戲,就張先禎幫她打跑的。
林敏芝聽老街的人提起過,張先禎以前當警察的,在邊境保衛國家。
後來跟匪徒纏鬥,被打斷了腿,現在還跛的。
退伍後,張先禎回桐城後發現老婆帶著兒改嫁了,國家的保障沒跟上,他就託朋友在工上找了份活幹。
張先禎以前警察,又保衛國家的,人仗義。
林敏芝有困難,走投無路了,只好來找他。
“張大哥,我想問借點兒錢。”林敏芝站在門,頭都抬起來:“借百塊,我個月就還。”
家裡還有百多,季眠上幼兒園百,她借百,剩十塊錢就家用。
只……百塊,在九九七年,也個小數目。
九十年代,大分人的工資都只有兩百,如果張先禎肯借……林敏芝也抱太大的希望。
“好。”
誰知,張先禎竟然答應了。
他沒問林敏芝借百塊去幹什麼,悶頭悶腦轉過,就從枕頭底摸個鐵盒,張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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