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席眠不喜歡演戲,他也根本不會演戲。
他以前在酒吧當過駐唱歌手,他很喜歡唱歌,甚至享受音樂。
後來偶然一次機會被華哥做星探給探到了,但是對方並沒有選擇讓他當歌手,而是想要用他這張臉在演戲在娛樂圈混出名堂。
也多虧了之前張麗因為私心捨不得他紅,一直把他的資源都壓下來,讓他只能演屍體。
不然,真到了需要演技的地方,他估計也是束手無策。
沈晚清懶洋洋的挑了一下眉,她喝了一口旺仔牛奶,似乎很是不走心的回道:“瞎猜的。你之前搬家的時候,我看見你拿過來的那一把吉他了。保護的很好,應該很喜歡吧?”
裴席眠指尖摩挲著她的手腕,溫柔的輕點著頭:“嗯,喜歡。”
“不用太感謝我。如果真的想謝我的話,就給我唱首歌吧?用你最愛的吉他。”她喝著旺仔牛奶,側眸看著他。
“好。”
裴席眠去樓上拿吉他了。
吉他的顏色是木原色的,音色很好,看起來大概價值不菲。
琴絃撥動,指尖輕掃的那一刻開始,沈晚清發現眼前的少年似乎整個人都不一樣了。
她知道,在她的面前,裴席眠是一個考慮她,很溫柔,很聽話的少年。
在他人的面前,或許會十分的冷淡甚至是冷漠。
可是如今沉浸在音樂中的他卻十分的不一樣。
那是一種只屬於忠於音樂的溫柔和敬仰。
…
…
隔了兩天後,唐慕過來找裴席眠了,沈晚清去公司上班了,裴席眠跟著唐慕上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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