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小哥來跟我相會的固定時間,我有些焦躁安,直在想個辦法回去偷。
也受到了什麼,警惕問我怎麼了。
我沒法跟解釋在每天盡心竭力伺候的間隙裡,我急需場質量的來撫身心,只能騙說:“我大姨夫來了。”
嫌棄看了我兩眼,警告我:“人要這麼娘。”
般這時候我都會順著的話說,反正罵我又少塊肉,是我現在急躁得很,忍住反唇相譏:“扇掌可更娘,是爺們跟我打架。”
氣得要死,是怒視我半天,也敢跟我動手。很擔心自己打過我,雖然是多慮,是特殊況我會動手打客人的。
還是空帶我去打爾夫,說是散散心。
天可憐見,我是個窮人家的孩子,哪會這項雅運動,就坐在旁裝模作樣給鼓掌罷了。呢,心也在球場上,當找個沒人的小樹林上其手扒我衣服的時候我就知道。
這狗東西本就是想打野戰。
撩起我衣服擺,埋首在我胸前胡作非為。我背靠著棵樹,樹皮蹭紅了脊背,仰頭看著樹林裡的天,因為欲求滿而十分抑鬱,甚至在想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才能到頭。
咬住我乳頭的時候我挺起胸膛,抱緊的腦袋,似哭非哭低喃:“老闆,什麼時候才能殺了我?”
氣的時候就喜歡抓我頭髮,把我的頭往邊扯,然後襲擊我的耳垂,兇狠又冷酷:“想都別想離開我。”
說實話,比死刑更難受的當屬無期徒刑。
就在這個時候,我看到林子裡有個球童模樣的身影閃而過,在木叢後露了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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