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除了這個最重要的理由之外,還有一個相當重要的理由就是:既然對方有能力神不知鬼不覺地在京兆府大牢里弄死五個人,這是不是說明對方的能量大的驚人?
考慮到這一點,董亦書當然會猶豫。
他本就是一個只想在位置上尸位素餐、混吃等死的老鹹魚,怎麼可能鼓起勇氣跟這種未知的敵人對著幹?萬一把自己乾死了呢?那可怎麼辦?
他害怕,進而幫忙遮掩,希望這幾個人的死被以“驚嚇致死”這種理由蓋棺定論,也是人之常情咯。
當然,這些分析都是基於董亦書本身並沒有參與到這黑色鏈條當中為前提。如果他本身就參與了拐賣這些孩子的生意當中,那就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不過,總體來說,區別不大。反正李信就是沒辦法再把那幫城西小廟的人找回來就是了。
李信不禁對此有些後悔:早知道就不把這些人送官府了。
可惜,世間終歸是沒有“早知道”這麼一回事。正所謂上帝視角不能隨便開,開了以後誰都是諸葛亮,看誰都是豬哥亮。那時候的李信怎麼可能會知道,小小的一樁兒童綁架而已,竟然能牽扯出這麼多腌臢事情?
只能說,至少在當時的他看來,將這幫綁架兒童的毛賊送官府是最公正的決斷了。
而陳幼瀾這邊弄明白了緣由正有些喪氣著,陳辛恆卻是突然來勁了。
他笑著用手肘捅了捅李信,道:“你說的那個什麼法醫學,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這麼神奇啊?看看死人就能知道那麼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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