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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老頭子和杜薩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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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童年,老福格特認為自己很幸運。因為他的母親一共生下八個孩子,活到成年的只有他一個。

但不幸的是,福格特還有一個當小偷的父親。

小偷的職業風險很高,一旦被抓住,輕則挨頓痛打,重則丟掉右手。

偷竊的收入與風險也不成正比。帕拉圖畢竟不是繁華富庶的維內塔,在奔馬之國,幾乎沒有小偷能夠只靠行竊養家餬口。

所以福格特的父親掙麵包主要還是靠打零工,碰到集市、慶典、禮拜等人多的場合才有機會搞搞副業。

打零工也有淡季和旺季。旺季——例如春耕、秋收——的時候,福格特的父親總是最後被僱傭,僱主實在沒得挑才會收留他。淡季的時候,福格特的父親則永遠第一個解僱,因為只要看到他的木頭假肢,人們就知道他犯過什麼罪。

對於福格特的父親而言,失去一隻手意味著他再也不會被大眾所接納。就連路人看見他迎面走來,也會捂緊錢袋、握住佩劍。

於是福格特的家庭陷入了“因貧致偷、因偷致貧”的死迴圈,永遠無法逃脫。

在老福格特的記憶裡,他的童年就是跟隨父母在城鎮與城鎮之間輾轉跋涉,農忙去鄉下農莊找活幹,入冬回到城鎮打零工。

當然,還有偷東西。

生在這樣一個家庭,成為小偷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福格特八歲就被父親派去偷東西——小孩子更靈活、更不引人注目,而且就算被抓住也不會有什麼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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