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有苦主,沒有雙方過手銀證據:當初秦手張紙條本就些人字跡!也知從哪兒隨便讓誰寫,既沒有罪犯們署名,也沒手印,完全能當證據。
“已經用過次刑,萬還招,又當如何?”徐文擺擺手,“妥。”
據祿朝律法,凡有充分懷疑,再危及命況,方官可對嫌疑人用刑次。若次後沒有新證據現,最後次用刑日需放人。
若兩次用刑還沒有結果,到時候損就己方士氣,反倒讓些渣滓越發肆無忌憚,太被動了。
徐文抄著手在屋裡轉了兩圈,“照馮意思,林家良最晚明天就到了,先看看們個看手識人絕活到底絕在哪裡。”
既然說了兩邊協同辦案,于于理於公於私,都該等對方派代表後起審理案件。
然個聯盟直接就垮了。
“對了,”徐文又想起來件事,“也知位度夫人會會親自來,麼著,先暗挑兩個機靈人,到時候來師父還徒弟,都鞍前後伺候著……”
李嘯眯起睛,用力豎起拇指,“人,啊!”
要能成功偷師話,日後們豈如虎添翼?
徐文悠然喝了茶,又將縷須順了順,坦然:“,嘛。”
讀書人事,能算偷嗎?
太/安府邊收穫滿滿,雲匯府邊也沒閒著,就在九月十七日,吳雲揪名應府捕快,直接以“形跡可疑,有敵國細可能”為由將人關押,死活聽們解釋。
後來實在沒辦法,還潛伏在暗應府捕沈筱著來,親自登門贖人。
要贖人,沈筱就必須示官方文書,麼來,們路走來動機和行蹤全都暴無遺,簡直能更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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