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營一百多人,被十幾個衙役完全控制住了。
這人就算丟到家了。
接下來,就是喜聞樂見的找贓物環節了。
杜把總長期居住在春風營,有固定的住所和私人金庫。
令燕捕頭和沈繼感到比較興奮的是,在杜把總的私人金庫裡,發現了數萬兩的現銀和銀票,還有大量的金銀珠寶。
這杜把總不過是一個春風營的把總,竟然能有這麼多的存貨,若說他沒有剋扣軍餉的行為,絕對不可能。
沈繼拿出了當鋪損失財物的明細,一樣一樣地核對了下來。
包括掛在大帳之中用來示威的古畫在內,除了那顆作價二錢的“玻璃球子”沒有“找到”之外,所以的東西都齊了。
沈繼偷偷地在損失銀錢的前面加了一個“一萬”,因為沈繼在過年的時候,從賬上支走了一萬兩用來上繳宗門,所以賬面上剛好有一萬兩的空項可以用杜把總的金庫來填補。
這些東西是物證,是要經過知縣大人判斷的,沈繼若是寫多了,恐怕就對不上賬了。
畢竟抄家的油水,也要給燕捕頭和知縣大人留一些。
但哪怕是刨除了這些,金庫裡面也仍剩餘了起碼三萬兩。
這更可以證明,杜把總在盜竊成功之後,把其他的兩樣寶物“賣了”。
沈繼如果不算損失的這顆夜明珠,不但收回了全部損失,而且還淨掙了一萬兩。
剩下的事兒,就交給燕捕頭了。
反正杜把總落在了他的手裡,想要逼問一個口供還不是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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