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愛卿何罪之有?快快請起!”
如今的崇禎不過二十三四歲,就算是後世也才二十五歲,哪裡經受過別人下跪,再加上又是他接下來要倚重的人,崇禎一時心理還難以接受,放下手裡的飯碗就要去扶。
這可嚇了孫傳庭一跳,想他一個六品的主事,還是個不辭而別十年有餘的罪臣,怎敢讓當今陛下親自去扶,竟趴伏在地上不敢抬頭。
“罪臣不敢!”說著孫傳庭這才自己站起身來。
他還是第一次見崇禎皇帝,在家賦閒多年,眼見著流寇荼毒鄉里卻無可奈何,說實在的孫傳庭早便想入朝請兵剿賊了。
奈何當年是他自己棄官回鄉,又怎麼好意思再腆著臉回去,只能等朝廷召見,日盼夜盼的希望朝廷還能想起他。
在得到崇禎的詔令後,孫傳庭連家人都沒來得及帶,獨自一人騎馬日夜趕至京城,為了這一天,他等了十二年。
孫傳庭著一身藏青色棉衣,劍眉橫指,身材略顯瘦削,可能是受了一夜風寒,也可能是被崇禎嚇著了,此時額頭竟冒出些許汗珠。
“愛卿滿面風塵,當是剛趕到京城還沒吃飯吧,正好,陪朕一起用膳吧!大伴兒,再去添一副碗筷來。”崇禎皇帝倒是一點也不見外,指著身旁的凳子道。
“臣……”
“朕一個人吃飯也是無趣,朕正好有差事交給你,坐下吧,這是朕的命令。”見孫傳庭還拘謹的站著,崇禎板著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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