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驕傲或得意成分,倒有些自嘲,“和在年前隱婚。”
“年前……”
剛好A州透過同戀婚姻合法一年。
“A州同戀婚姻合法,何必隱婚?”雷昂眉一挑,很不解。
“奈塔恩該關心不婚姻合法與否,而家裡掌權人有什麼意見。”伊迪絲回答得很直接,“世同堂老人心願,霍爺年輕時再叱吒風雲也不能免俗。”
找嘛?又不能幫生孩。雷昂無語想,都什麼跟什麼?
對奈塔恩史沒有一興趣。
從競選角度考慮,也不足以對奈塔恩產生威脅。
個國家人們對資本家路寬容得可怕,奈塔恩在A州胡作非為還能冠上“霸”名號,也別指望多了一個“同/妻”能對事業造成多打擊。
當然,要能找到女方去告一告,說不定能在德層面上對行一些打擊。
“不幫人爭風吃醋。”雷昂懶得再談,直接說,“霍克家宅私事。”
伊迪絲搖:“不爭風吃醋。”
微微一傾,繼續說:“奈塔恩想讓A州‘代合法化’。”
“呃?”
“同戀婚姻再合法也解決不了孩問題,”伊迪絲說得不不慢,“奈塔恩家財萬貫,想透過一條法律只時間問題,最近有個想法。”
“想要孩話,可以領養……”
“領養比不上親生,‘想要像自己親生孩樣去一個收養來孩,本不可能’,忘了在哪電影裡看過句話。很不幸,奈塔恩也抱著樣想法。”伊迪絲不以為然說。
“嗯?”
“更不幸,個想法目前得到不少人支援,們認為,合法代比人//買/賣和同/妻要。”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