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受到聖人和重臣的注目。
很快的,諸位都達成了一項共識。
鄉試、會試、殿試之中凡摘錄他人文章詩句代名己用,一旦有確鑿證據可定罪,剝奪此生參與科考、為官與進入包括國子監、州學在內所有朝廷官學的資格,張榜十日昭告天下,會試杖刑五次,殿試杖刑十次。
馮豈成了這條律令第一個也是最高規格的受刑者。
他享此殊榮,跪在原地瑟瑟發抖。
他一生就是毀了!
不能為官不能科舉,甚至連再進入官學讀書的資格都沒有,此事張榜天下,天下誰人不知他馮豈至今的名聲,幾乎全是靠抄一女冠而得來的!不必說舊友決裂,同門避讓,他連上街都要不敢了!
家中祖父兩袖清風,過不了幾日就能知道這訊息,指不定一口氣上不來活活讓他氣昏過去!都是因為——都是因為這個女人!
他也是能寫出來詩詞的!他以前也是在州學名列前茅,不知多少士子讚頌過他的文章!都是因為這緋玉!她早早知道卻一直在放鉤!她早就可以告訴他的!是她毀了他!
馮豈一時間腦子裡驚惶與妒嫉瘋狂燃燒,卻沒燒到最後一點理智。他看著裴玉緋頂著一張明豔的臉就站在聖人和重臣面前,看著不少驚奇或曖昧的目光在她身上游走,真的想撲上去掐住她!
可是他不敢,這是在御前,他要是敢突然站起來襲擊他人,絕對會被金吾衛衝進來直接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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