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降當作日常的兵們,一聽到這些對於崔季明而言理所應當的軍令,立刻炸開了鍋,怒罵崔季明太過分了。
崔季明知道他們不可能一時接受,她有意道:“這條令張貼于軍中,每日練兵時都要背誦,但三個月才實行,三個月期間如果犯了軍令,不會殺頭,卻會被立刻奪去所有的軍甲戰馬,只能帶著餉銀,驅逐出營。三個月間,任何想要離開軍營之人都可以隨意離開,但也是不能帶走一件軍營中的東西。”
先被軍令嚇到的兵士,立刻打起了自己心裡的小算盤。
反正犯了錯也就只是被驅逐,為啥我不賺夠三個月的餉銀,最後一天再走?
就算中途犯了錯,也就少賺點就是了。
憋夠了三個月,老子就跟你這個傻逼軍營拜拜。
絕大多數的兵油子心裡都是這麼想的。
崔季明可不是那種只讀兵書高高在上的世家將領,她揣測的透這些人都在想什麼。
軍令一出,直接打包行李離開的,不過是幾個人。一萬三千人,絕大部分都留了下來,等的就是三個月的錢。
而後她開始清點手頭能有的資源。
選擇趙弘敬的最主要一個原因,還是因為趙弘敬出身還可以,家底不錯,就是不怎麼出去搶也養得起兵。不用像某些軍隊一樣,需要不斷的去攻城略地才能維持的生存。
如果崔季明不殺俘虜,那麼她手裡應該有兩萬多兵。而在崔季明殺一半俘虜的狀況下,與她人數偏少相對應的就是她軍備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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