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將近二十年的發展,K-Pop已經成長為一個成熟市場,並且形成一套製作體系,如同好萊塢型別電影一般,現在已經可以進入流水線製作的階段,市場的成熟和成功毋庸置疑,眼花繚亂的偶像更是數不勝數。
然而,其中也隱藏著一個隱患——
缺少個性和特色。
不是說爆粗口打群架的那種“個性稜角”,而是音樂色彩。
大部分偶像團體的音樂都很難擁有專屬自己的烙印,A團體的歌曲由B團體來演唱也沒有任何差異或者違和。
特別是勇敢兄弟、二段橫踢等等一批作曲家強勢崛起之後,他們的音樂就成為主流,佔據市場份額超過一半,於是,A團體、B團體、C團體全部都使用同一位作曲家的作品,風格自然也就日漸趨同起來。
三大經紀公司之所以能夠脫穎而出,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們擁有自己的詞曲團隊,專門為自己公司的藝人創作作品,色彩自然而然也就凸顯了出來。
另外,同一首歌,由A團體演唱可能大獲成功,但由B團體演唱卻可能一點水花都沒有。撇開宣傳發行、後期製作等等因素不說,最大關鍵就在於,不是說歌曲不夠好,而是因為“成功的不是歌曲而是團體”。
人氣頂尖團體演唱就能夠大熱的作品,交到十八線團體手中可能就無人問津。
產業發展到最後,賣專輯其實不是音樂作品決勝負,而是賣人設、賣偶像、賣形象、賣顏值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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