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凌晨三點了……
睏,巨睏。
就算有人要殺他,也阻止不了他去睡覺了。
孟飛還是很謹慎的。
手握錘子的殺手能走進來錘死了他,是因為這裡的鎖全都是指紋鎖。
殺手既然和前身指紋一樣,自然能進來了。
他解開之後將指紋記錄刪除,改為密碼模式,設定了一個他自己都不可能記得的密碼。
以後無法解鎖怎麼辦?沒事,他有系統呢!以後我每次進門都解密,然後再改密碼,看誰破得了?
然後反鎖。
扣上門後的鎖鏈。
在門把手上輕輕地倒放一個空的啤酒瓶。
把厚重的木椅斜靠在門上,外面輕輕一推就會倒。
窗戶鎖緊。
棍子放到枕頭下。
能想到的辦法他都用了。
除非兇手會穿牆,或者像蜘蛛人一樣爬上二十幾層還能不發出任何聲音開窗戶進來,否則一定要驚醒他的。
有任何風吹草動他就用一切傢俱頂住大門,手機報警+呼叫保安。只要能堅守兩分鐘,樓下的保安應該能救他一命。
看了一眼日曆,明天居然是工作日。
“麻蛋,明天還要上班。”
“管他,睡到午飯時間再去。”
往床上一躺,他感覺就像沉入深海,一切都幽靜了下去。
只有頭頂上有一些依然在抖動的藍色波光,顯出一些文字。
那是前身日記中的文字。
短短的時間,閱讀了太多了。
要命的是其中實在太多對他來說無意義的內容。
洋洋灑灑數百萬字。比有史以來最無聊的網文還難讀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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