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夫子為何不言?”荀況瞪著雙眼看向鞠子洲。
秦軍破滅韓國的訊息傳過來,眾人傳閱過之後,無人不驚。
訊息當中附帶的,秦王政以秦法審殺韓王以及韓國貴族的事情,無論對於誰人而言都是一件大事。
其中,最不平靜的,當屬荀況與鞠子洲兩人。
荀況的驚駭在於,他的的確確的意識到了,以法律審殺一名王,與直接殺死一名王,是完全不同的。
——一個人被別人打,和一個人偷盜別人的財物被人打,性質不同。
一位王者被人打,和一位王者偷盜別人的財物別人打,也完全不同。
放到法律上,更是如此。
一位王者,因為戰敗,被人殺了,那是世間的常態。
是滅國的應有之義。
亡國之王,生與死,他都是王。
但被法律審殺的王,他不是以“王”的身份被殺死的。
他身上主要身份,是罪犯。
罪犯這一身份,甚至蓋過了“王者”的身份。
這也就意味著,法律的正統性,大於王者的正統性。
更代表著,作為秦王的秦王政,已經做出了他的選擇。
他已經與那個同“韓王”齊同的,繼國之君的身份,做出了切割。
以最酷烈的形式,否定了過去的“王”的最高地位。
這之後,知道了這件事情的人的心裡面會埋下一顆種子。
一顆,法大於王的種子!
儒家講求的“法先王”。
意思是,師法過去的王者。
一方面,厚古薄今,樹立不可超越的道德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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