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遷出證,李秀紅娘仨沒在家久留,次日一大早趕回梧桐市,順道帶上母女倆的鋪蓋行李以及生活用品,省得再跑一趟。
他們的離去,並不影響他們留在大李子村的話題。
兩輛腳踏車的威力,經久不衰。
他們還不知道李秀紅和李星星的戶口遷走了,如果知道了鐵定又是一場羨慕嫉妒恨。
倒是足不出戶的小寶因為李星星給的兩個鐵皮玩具,在李小福兄弟的帶領下,很好地融進了小夥伴當中,且是後話不提。
娘仨不願意麻煩夏明啟和陳奎,自己拿各項證明辦理落戶手續和糧油關係。
到公安局,核實各種證明材料,正確無誤後,工作人員從櫃中拿出檔案冊,登記李秀紅和李星星的資訊情況,然後一筆一劃地給他們寫新戶口本。
寫完,蓋章。
因為住址是梧桐街李宅,他抬頭打量了李星星好幾眼。
都是兄弟單位,誰不曉得李宅迎來了真正的主人。
匾額和告示牌就不是一般人能擁有的,更何況李星星一個人把原租戶全家擠了出去。
李星星拿到新戶口本,仔細看了看,發現封皮上寫的是“梧桐市公安局”,沒了之前戶口本上的“松花縣”字樣,其他倒是一致,下方登記時間填寫的是今天。
裡面的登記內容有所變化了。
首先是原籍,不再是空白,填寫的是“梧桐市松花縣槐花公社大李子村”,遷入地為“梧桐市梧桐街18號洋房”,住宿地址也是“梧桐市梧桐街18號洋房李宅”,並有遷入時間和遷入原因等,蓋著梧桐市公安局的大紅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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