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幼金兩輩子都活得稀裡糊塗,上輩子所託非人在齊家做牛做馬,這輩子慌不擇路又匆匆攀上陳元卿。
她根本尋思不到別的出路。
律法明令對女子苛刻得很,男子若毀約只無權收回聘禮,而訂下婚約後女方不能反悔更許他人。
假若她現在不願嫁齊圭,似乎除了杖刑沒有別的路可走。
陶母從街上家來時拎了好些個紙包。
幼金見她手上的那些東西,聞到濃濃的藥味兒,焦急上前問道:“娘,這是怎麼,家裡誰身子不適麼?”
陶母想著小女兒幾個月後就要出嫁,遲早清楚這些,遂也沒有瞞她。
“你嫂子不是一直未有孕麼,我這去買了幾副藥回來給你嫂子先服用,乖兒,這子嗣才是女人頭等大事,等你去了齊家,也得先生下孩子才立得穩。”
幼金皺著眉:“娘,你怎又弄這些,嫂嫂身體好得很,你不要亂折騰。”
“你與她交好娘自然高興,可哪有你這樣胳膊肘不拐向自己娘和兄長的,這事兒你就別管。”陶母趕她,“趕明兒個你也跟我去醫館裡把個脈。”
陶母知道自己女兒的脾氣,斷不會答應,說完話便往屋子裡去了。
幼金沒應她,走到天井邊汲水,低身用手捧著喝了口才衝屋裡喊道:“行啊,娘,那我們什麼時候去。”
卻把陶母驚了回:“那敢情好,恁得我兒想通,你在家裡父母兄弟能護著,以後嫁人了不就要指著齊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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