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爭為了躲避陸君遙,硬生生請了兩天假。
此時,他在電梯裡準備下樓買個東西,結果一個高大的男子在出口處一下子拽住他。
該男子面容英挺,睫毛纖長濃密,五官輪廓深邃立體,一副混血的樣子。該男子很高,估計有185以上。
“哥們,有事?”羅爭困惑地盯著拽住他的男子。
“張嵐,你不記得我了?”
“不是,你誰啊?”
“孫覃。”聽到這個名字羅爭心裡咯噔一下,他好像對這個名字有點印象,這不是原身體主人喜歡的死去活來的男人嗎。日記中的他不是出國了嗎?唉不是,他身體都已經大變樣了,這也能認出他?
“哥們,我出過車禍,我失憶了。”
“抱歉,我竟然不知道這件事。”羅爭看著孫覃一副內疚的樣子,一臉黑人問號臉。不對啊,日記裡的孫覃有對自己這麼關心嗎?
“哥們,我還有事,有時間再聊吧。”羅爭擺擺手,示意不想和他多談。
可羅爭似乎想少了,孫覃非旦沒有走,還一直跟在他的身後。羅爭回頭對亦步亦趨的青年,皺著眉毛,“哥們,你還有事?”
“我跟你順路。”
哈?羅爭無語,不去理會青年,自顧自地在樓下超市買好東西。然而等到家門口時,青年還一直跟著他。
“怎麼你要來我家?”羅爭沒好氣地說道。
“不,我住在你隔壁。”說完青年掏出鑰匙開啟隔壁房門。
我的天,好吧,羅爭已經確定了青年就是日記裡的隔壁少年孫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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