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
雖只有五十兵卒,只是吼了一聲,卻充滿鐵血肅殺的氣息。
第一排的兵卒往下一跪,將槊槍斜舉於胸前,緊緊的盯著越來越近的馬腿,只待進入丈內,便奮力斜劈而下。
第二排的兵卒將槊槍往第一排兵卒的肩上一擔,雙手緊按槍桿,蹲下後,又用雙腳踩住了槍攥。如此便是不用盾,也能將拒馬槍陣擺出來。
第三排的兵卒貓著腰,將槊槍伸過前兩排兵卒的頭頂,只盯著馬上的騎兵。但有撞破拒槍近陣者,一鉤鐮就能將人勾下來。
如果是實戰中,只要有騎兵被鉤下馬,第二排的兵卒就能騰手抽刀,補殺於陣中。
居中的第四排兵卒則槊槍指天,側身而立,只待那面騎兵近陣,便直斬而下……
三十步的距離說近不近,說遠不遠,若奮力摧馬,應是能將馬速提至七成的。但錯就錯在,今日是演陣,而非實戰。
這些紈絝又犯了那日元義麾下所犯的錯誤:演戰而已,何需值得拼上性命?
雖然槊槍無尖且無鋒,至多也就是一塊鋼板,且人與馬皆披重鎧,刺是肯定刺不破甲的。
但問題是,若高速衝撞過去,第一排的騎兵十之八九會因慣性而落馬。運氣稍微差一些,就有可能摔斷骨頭,或是被馬踩折腿。
元淵元演久經陣戰,一眼就覷到了虛實:主攻的那兩什見槍陣須臾間又立了起來,竟不由自主的放緩了馬速?
這無可厚菲:只是一幫紈絝,其中雖有隨父輩參徵歷練過的,但哪個不被護的嚴嚴實實,何曾赴一線奔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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