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朝辭就收到一條來自陌生號碼的簡訊,說是中午十一點半在學校附近的某家咖啡廳見面。
雖然這個號碼他不認識,但是從簡訊的用詞和內容上,想也知道就是那位許大佬說的秘書。朝辭的家底都被這人查得底朝天了,也不差手機號碼。
朝辭下了課就去這人說的那家咖啡廳赴約,等了十分鐘,秘書先生準點到達了。
秘書先生看起來很帥很有禮貌,但是說話卻是柔和裡藏著強硬,不容拒絕。
朝辭接過了所謂的合同看了幾眼。
其實他也不是什麼法律系的,翻來翻去也看不怎麼懂。秘書先生也並不意外,直接跟他解釋道:“這是一份掛名合同,畢竟包養合同可不受法律保護。”
他解釋了一通,朝辭勉強明白了。就是說隨便給他套了個必須在許湛身邊的工作,合同上只規定朝辭要工作三年,每年許先生會支付他兩千萬的薪水,並沒有說明朝辭作為“被包養的小白臉”的義務。但是想也知道,朝辭想要逃的話,怎麼說也得離開許湛身邊。要不然按照這份合同上面說的,讓朝辭呆在他身邊,那許湛估計有一百種辦法折騰得朝辭媽不認。
對於這點,朝辭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因此不管合同上有沒有規定“被包養的義務”,其實也沒有差別。
秘書先生說了半個小時,覺得自己都給朝辭掰碎了講了,這傢伙應該放心簽了。誰知道朝辭拿出手機,點開掃描全能王就是對著這幾頁的合同咔嚓咔嚓一頓掃描,然後發給傅林。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