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年間酷吏橫行,光來俊臣一個人就羅織了幾百樁冤獄錯案,先帝與今上深以為戒,李相親自主持修撰的《周律疏議》中有一節曰《鬥訟律》,明文規定起訴可分為自訴、舉告、自首、官告、直訴等五種主要形式。石律之父石老丈的案子就屬於‘官告’中的‘彈劾’,監察御史以受財枉法、欺君罔上等九項罪名彈劾汴州刺史、別駕、轉運使及縣令縣丞等一應地方官員,作為行賄的“給財方”、涉事汴州米行行首,石老丈的罪名絕不至死,從犯而已,殺頭之說純是婦孺無知,一傳十十傳百,自己先嚇破了自己的膽。
跡混洛陽近一個月,有些事石律早已打聽清楚,為了防止冤假錯案,大周嚴格實行“判令三審制”——除非謀反謀逆,任何案件必須告知起訴人誣告構陷之後果(這個視情節嚴重而定,如果只是誣陷鄰居偷了自己家的兩頭羊,那多半笞三十、徙三月就能結束,但如果事情嚴重,徙十年斬立決也並非不可能),令其慎重考慮,如此反覆三次才能正式升堂。這個‘起訴人’也包括御史臺,所以直到五月初十,汴州米價案才稱得上第一次受理開庭。
“阿孃只管放心,”特地趕在閉坊前回到家中,二郎手提一串珍珠粽,邊命人剝來配茶吃邊出言寬慰母親,“沈娘子的朋友就在刑部任職,昨晚我們還同席共飲,若有什麼不利阿耶的訊息,兒豈會不知?”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