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欠下的人情債(五)
《陰陽訣》裡有記載了幾種契約方法,也不知道是為了修真者尋找僕人或雙修物件的時候方便,聽雪瞳說,修真界這樣的契約很多,卻大多是為了修真者服務的。
第壹種契約是血契。
血契需要以心頭血為引,雙方心甘情願之下才能簽訂。契約簽訂後因為血契維系著的雙方心靈相通,而由於使用的是修真者的精血,所以為了修為的穩固,修真者最多隻有兩個名額,大多都是用在伴侶與高等靈寵身上。
這種契約的缺點是簽訂後會有很長時間的虛弱期,而且以她的修為還無法與人簽訂。
第二種契約是主僕契約,這種契約大多是用在潛力巨大的靈寵與修為相當的僕從時使用,這種契約的缺點是壹旦簽訂,終生無解,被簽訂者會與修真者共享壽命,除非修真者突破,否則壹旦修真者被殺或者到了壽命盡頭,靈獸與僕從都會隨著壹起死去。
第三種契約叫平等契約,這種契約可以解除,壹般用於同伴之間,或者用於靈識強大的靈寵身上。
那些高階的靈寵被修真者抓住後又不願降服,便與修真者定下平等契約,平時與之並肩作戰。這種契約的缺點是時間短,懲罰也沒有,也就是說即便壹方背叛也沒有什麼事情,根本沒有約束性。
最後壹種,則是陰陽訣的創造者根據前幾種契約自創的契約方式,此法名叫靈識烙印,介紹很少,只知道簽訂者與被簽訂者之間只要印下烙印,就可以隨著對方的修煉得到壹定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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